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环保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启动后,我市对照中环督皖联组〔2017〕9号通知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及时办理反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通知》,并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督办推进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杨军市长要求,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节奏,及时跟进,持续加大办理力度,铁腕整治,严肃问责,确保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零时差”。
5月28日,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三十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后,各责任单位对照转办要求,认真贯彻有关精神,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现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涉及我市第三十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来的第三十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13件,其中重点关注问题2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共确定承办单位5家,其中,萧县承办6件、埇桥区承办4件、灵璧县承办1件、泗县承办1件、市环保局承办1件。截至6月4日,13件(受理编号3640、3651、3658、3675、3737、3770、3797、3800、3809、3810、3815、527-3、527-18号)已全部办结;附加件受理编号527-49号由四县一区和市环保局共同承办,也已办结。第三十批中责令整改单位9家。(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二、督察组重点关注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
(一)3640号:对之前反映的宿州市萧县刘套镇南张庄村的张德义养猪场及养鸡场处理结果不满意
核查情况:
1.该件之前反映的问题受理编号为1876号(5月14日第十六批交办信访件)。
2.被举报的养殖户张德义、刘雷已书面承诺今后不再进行养殖。同时,刘套镇已建立跟踪督查机制。
3.2014年村“两委”换届时张庄村未选出村委委员和支委委员,因此反映村干部向养殖户通风报信的行为不存在。
处理和整改情况:
刘套镇政府已对猪场和鸡场的垃圾污水进行了彻底的清理。5月20日,该养猪场、养鸡场生猪及鸡仔已全部分流,拆除了养殖设备,关停了养殖场并消除了所有污染源。
(二)527-3号:投诉宿州市三八办事处西、合徐高速桥下、以琳幼儿园后侧一家非法化工厂环境污染问题
核查情况:
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建于2000年,占地200平方米,总投资5万元,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检查时现场未进行生产,但发现有生产迹象。
处理和整改情况:
1. 5月28日下午,埇桥区环保局配合三八街道办事处联合执法,对该公司当场进行查封,要求立即停产并拆除。
2.5月29日起,三八街道办事处组织10余人,运输车辆5辆,开始对该厂机器及物品进行连夜搬运,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埇桥区环保局配合三八街道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其死灰复燃。
附件:1.宿州市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
2.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第三十批)
3.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第三十批)
4.受理编号3675号问题整改方案
5.受理编号3810号问题整改方案
6.受理编号527-49号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