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环保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启动后,我市对照中环督皖联组〔2017〕9号通知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及时办理反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通知》,并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督办推进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杨军市长要求,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节奏,及时跟进,持续加大办理力度,铁腕整治,严肃问责,确保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零时差”。
5月23日,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五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后,各责任单位对照转办要求,认真贯彻有关精神,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现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涉及我市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来的第二十五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共计9件,其中重点关注问题1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共确定承办单位5家,其中,砀山县承办3件、萧县承办1件、埇桥区承办2件、灵璧县承办1件、泗县承办2件。截至5月30日,9件(受理编号2933、2941、2946、2985、3033、3037、3039、522-25、522-42号)已全部办结;第二十五批中责令整改单位35家。(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二、督察组重点关注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
3033号:投诉宿州市埇桥区安徽车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核查情况:环境监察人员会同城东街道办事处于5月24日下午16时到达安徽车桥有限公司现场排查。经查,该公司部分车间正在生产,冲天炉、镀锌车间均未使用;未发现有外排废水流入附近农田。询问企业现场负责人确认,铸造车间已于2010年5月停产,铸件全部外购,此后产品生产再没有使用过冲天炉。镀锌车间自企业筹建后多年来一直处于停用状态,需要镀锌的轴头盖均为外购。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彻底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埇桥区政府组织埇桥区环保局和城东办事处联合执法,要求该公司对不使用的冲天炉、镀锌车间进行拆除。
2.该公司于5月23日晚组织人员对冲天炉、镀锌车间进行拆除,当晚即完成了冲天炉的拆除; 截至5月24日冲天炉和镀锌车间全部拆除完毕。
附件:1.宿州市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
2.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第二十五批)
3.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五批)
4.受理编号2985号问题整改方案
5.受理编号3039号问题整改方案
6.受理编号522-25号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