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启动后,我市对照中环督皖联组〔2017〕9号通知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及时办理反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通知》,并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督办推进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杨军市长要求,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节奏,及时跟进,持续加大办理力度,铁腕整治,严肃问责,确保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零时差”。
5月21日,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二十三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后,各责任单位对照转办要求,认真贯彻有关精神,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现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涉及我市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来的第二十三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共计10件,其中重点关注问题1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共确定承办单位7家,其中,砀山县承办1件、萧县承办1件、埇桥区承办7件、灵璧县承办2件、泗县承办1件、宿州市城管局承办1件、宿州市环保局承办2件 (其中受理编号520-30号为四县一区和市环保局共同办理)。截至5月28日,10件(受理编号2723、2730、2752、2753、2764、520-24、520-29、520-30、520-41、520-43号)已全部办结;第二十三批中责令整改单位6家。(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二、督察组重点关注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
520-24号:投诉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安徽文金制革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
核查情况:
1.安徽文金制革有限公司始建于2001年8月,位于埇桥区朱仙庄镇新河村,2001年7月2日通过宿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审批,2002年8月16日通过市环保局验收。
2.2014年7月实施污水深度处理项目,同年11月25日通过了宿州市环保局验收。2015年1月10日通过了国家环保部及安徽省环保厅现场核查。
3.经现场核查,该厂前道生产线现已停产,后道整理车间正常生产。羊皮晾晒场清理干净,污染治理设施正在运行,污水总排口未发现有外排水。总排口外河段水面有大量类似水草物覆盖无法直视水面。以总排口为中心点向上下游巡查并在厂区及污水治理区巡查,未发现有暗排管道。
处理和整改情况:2017年5月22下午,朱仙庄镇分管副镇长带领供电、派出所、区环保局等执法人员就群众反映安徽文金制革有限公司有关问题再次摸排核实,未发现偷埋的管道污水口情况。5月23日至24日,经过多次排查,仍未发现反映的问题。
附件:1.宿州市第二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
2.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第二十三批)
3.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三批)
4.受理编号520-29号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