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六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的报告
中央环保督察安徽省协调联络组: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群众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启动后,我市对照中环督皖联组〔2017〕9号通知要求,及时下发《关于及时办理反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的通知》,并召开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督办推进会,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安排交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工作。杨军市长要求,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握节奏,及时跟进,持续加大办理力度,铁腕整治,严肃问责,确保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零时差”。
5月14日,收到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六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后,各责任单位对照转办要求,认真贯彻有关精神,集中力量,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现将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涉及我市第十六批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来的第十六批涉及我市来电信访投诉问题共计7件,其中重点关注问题1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原则,共确定承办单位5家,其中,萧县承办1件、埇桥区承办3件、灵璧县承办1件、泗县承办1件、宿州经开区承办1件。截至5月21日,7件(受理编号1760、1799、1803、1836、1859、1874、1876号)已全部办结;第十六批中责令整改2家单位,立案侦查1件,约谈1人。(具体整改情况详见附件)
二、督察组重点关注信访投诉问题整改情况
1859号:投诉宿州市埇桥区时村镇西侧双庆河路边卫国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污染问题
核查情况:与受理编号1378号反映的问题一致,经查,时村镇卫国混凝土搅拌站名为宿州市卫国混凝土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该公司有环评批复,但未经验收,埇桥区环保局已对其进行立案处罚;时村镇政府对其实施了断电措施。5月14日经再次现场核查,该公司不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
处理和整改情况:埇桥区将继续加大对此类问题的关注查处力度。
附件:1.宿州市第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交办查处情况一览表
2.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第十六批)
3.宿州市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统计表(第十六批)
4.受理编号1836号问题整改方案
2017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