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Ⅲ1043机抽巷地面定向探查掩护工程(D6孔组)项目需求,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申请临时使用宿州市埇桥区芦岭镇相王村土地0.8305公顷,用作钻机井场建设(项目部),并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宿自然资规审批〔2023〕132号)。现用地期限已结束,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按照土地复垦相关规定,开展了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程并已全部竣工,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验收申请。近日,我局组织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1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翟 龙,13170079766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磬云路汇金广场435号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