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革试点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事务中心对砀山县12宗闲置土地进行了督查。
根据督查掌握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事务中心对各县区下一步闲置用地处置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对闲置土地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梳理、分析;二是开展对闲置土地调查取证工作;三是积极与项目单位对接,主动做好服务,帮助项目单位走出困境。对符合条件的,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尽快开工建设;四是做好闲置土地的认定、处置、移交工作。
此次督查工作的开展,充分体现了市局对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下一步将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找准症结,以点带面,对四县一区闲置土地处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落实好市局关于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要求,提高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李光 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