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住建局2021年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工作计划
近年来,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深入推动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健康发展,市住建局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相结合,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但无障碍设施被闲置、占用、损毁情况仍时有发生,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较为突出,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到位、不系统的问题依然存在。为切实解决无障碍设施建设领域突出问题,补足缺口短板,完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无障碍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水平,现制定2020年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行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通过加大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我市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全社会成员创造良好的无障碍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坚持多元共建、共治共享。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多元、开放、动态的共建平台,提高共治共享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
1.盲道。全面排查盲道设置状况,研究盲道设置规范。加大盲道日常监管维护力度,需要修复的修复、需要建设的建设,确保盲道帮“盲”。
2.人行道。确保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位置设置缘石坡道,实现坡面平整、防滑,尽量保证缘石坡道的坡口与车行道之间没有高差。有台阶的人行道、人行天桥及地下通道按标准设置满足轮椅通行需求的无障碍坡道、无障碍引导标识。人行横道两端设置缘石坡道,配置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完善相应管理措施。
(二)公共交通无障碍建设
1.地面公交。加强公交车无障碍设施维护和对司乘人员的培训,逐步增加无障碍公交车,确保无障碍公交车标识清晰,坡板、轮椅固定装置有效使用,实现公交车内外使用语音和字幕报站。加强公交站台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和完善进出站台缘石坡道、盲道。
2.公共停车场。对已备案的公共停车场、配建停车场和驻车换乘停车场,须按规定比例和标准就近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加强无障碍停车位日常使用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确保能够正常使用。
(三)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建设
我市各类公共服务场所应按照可达性、便利性原则,依据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优化无障碍通道,实施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低位服务设施、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以及用于无障碍信息交流的语音、字幕、标识等无障碍设施。
1.政务服务窗口。政务服务中心应在建筑物入口或显著位置设置楼内示意图,在重要信息提示处设置语音播报、电子显示屏等。
2.宾馆饭店。按照相关标准,星级宾馆酒店应按1-2%比例设置无障碍客房,连锁型快捷酒店应至少设置1间能够方便乘坐轮椅人士住宿的客房;鼓励引导旅游住宿预订网站及手机应用程序(APP)增加无障碍住宿设施信息内容。
3.商场超市餐厅。有条件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应合理配备适合乘坐轮椅人士的购物车,设置无障碍购物引导标识;鼓励有条件的餐厅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
4.医疗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社区医疗机构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各类医疗机构的室内通道应设置无障碍扶手。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配备手语导医服务。
5.学校。各类学校普通教室根据实际需求配置供乘坐轮椅学生使用的课桌;主要教学及生活用房所在建筑内至少设置一处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厕位),具备条件的应设置无障碍电梯。特殊教育学校无障碍改造按照《特殊教育学校建筑设计规范》执行。
6.银行。各银行网点应提供语音播报、文字提示、盲文标识、电话预约等无障碍信息服务。有条件的银行应提供手语服务,24小时自助银行设置自助低位服务设施。
7.文化体育休闲场所。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应按比例设置轮椅席位,设置无障碍设施位置图;完善无障碍标识系统,在有闸机的出入口设置无障碍通道,实现无障碍通行。有条件的影剧院应设置方便视力障碍者的听影设施。市、区级图书馆应设置盲文阅览室,并配备助视阅读设备。
8.公园景区绿地广场。具备条件的公园、A级以上封闭式旅游景区及大中型广场、绿地,应设置无障碍游览路线图及无障碍设施位置图。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对外开放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配备临时性无障碍设备,并提供相应服务。
9.公共厕所。二类以上公共厕所应设置独立的无障碍卫生间,其他公共厕所应设置无障碍厕位,并确保能够正常安全使用。
10.居住社区。将居住区无障碍改造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中统一实施,居住建筑出入口应设置无障碍坡道和轮椅回转空间。
三、实施时序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2月底前)。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提升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任务和完成时限,开展相关整改提升工作。
(二)重点推进阶段(2021年8月底前)。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无障碍设施未能有效使用问题的整改,对无障碍设施损毁、应建未建等问题进行整改,切实做到应改尽改。
(三)全面提升阶段(2021年12月底前)。重点解决无障碍设施不规范、不到位、不系统的问题,推进无障碍设施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显著提升全市无障碍环境的规范性、适用性、系统性水平。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健全区政府及部门工作责任体系。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制定标准、明确要求,打造示范工程。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各街道(乡镇)办事处组织所有权人或管理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维修、保护和管理。
(二)明确建设维护主体责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无障碍设施建设、验收、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明确施工建设单位责任,对未按规定进行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项目不予验收,并责令建设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补建,按期未完成的给予处罚。明确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责任,确保发生损毁或故障的无障碍设施能够及时得到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