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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政策

发布日期:2023-06-14 10:10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市医保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1、职工大病保险如何进行补助?

答:宿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2万元/年度。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大病保险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符合“三个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80%的比例支付。对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药品目录》外的合规药品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按50%比例支付。大病保险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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