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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特病门诊保障政策

发布日期:2023-06-13 20:44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市医保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1.门诊慢特病包括哪些病种?

答:按照《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管理规程的通知》宿医保秘〔202127和省医保局相关文件规定,我市门诊常见慢性病有39种,特殊慢性病有36种。

门诊常见慢性病病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慢性乙型肝炎、慢性肾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癫痫、帕金森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重症肌无力、结核病、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晚期血吸虫病、银屑病、白癜风、艾滋病、白塞氏病、强直性脊柱炎、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支气管哮喘、肾病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干燥综合征、结节性多动脉炎、脑瘫、自身免疫性肝病、阿尔茨海默病(老年痴呆)、青光眼、黄斑性眼病、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慢性荨麻疹(普通型)。

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血友病、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肝硬化、心脏瓣膜置换术后、血管支架植入术后、心脏冠脉搭桥术后(与冠心病待遇不重复享受)、慢性丙型肝炎、肝豆状核变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性硬化、特发性肺纤维化、重度特应性皮炎、ANCA相关血管炎、先天性免疫蛋白缺乏症、精神障碍、生长激素缺乏症、普拉德-威利综合征、尼曼匹克病、骨髓增生性疾病、肺动脉高压、肢端肥大症、法布雷病、甲状腺素蛋白淀粉样变性心肌病、亨廷顿舞蹈症、视神经脊髓炎、脊髓延髓肌萎缩症(肯尼迪病)、遗传性血管性水肿、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从202371日起新增脊髓性肌萎缩症、β-地中海贫血、慢性荨麻疹(难治型)。

2、门诊常见慢性病补助比例多少?

答: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诊治常见慢性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年度起付线为2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计算1次),单一病种年度报销限额为16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两种及以上病种的年度报销限额为3200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3、门诊常见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怎么选?

答:城镇职工常见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为我市类及以上定点零售药店和定点医疗机构。城镇职工特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为我市I类定点零售药店和I类定点医疗机构。

4、门诊特殊慢性病起付线如何计算?

答: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就诊医疗机构普通住院政策报销,一个自然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仅计算1次起付线。

5、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慢、门特病种待遇如何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答:(一)常见慢性病

申报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与常见慢性病病种诊治有关的二级(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等;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病历、医嘱及各类报告单等)。

城镇职工门诊常见慢性病到参保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医保服务站办理申报认定,即时申报,初审合格受理申请,办理时限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认定通过后开始享受慢性病保障待遇。

(二)特殊慢性病。

申报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与特殊慢性病病种诊治有关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加门诊或住院病历资料(门诊病历包括: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等;住院病历包括:病历首页、出院小结、入院病历、医嘱及各类报告单等)。

参保人员到参保地具有认定资格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申报认定,即时申报,7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认定通过后开始享受特殊慢性病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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