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你帮我查查,我的医保费用都交了,怎么去医院看病还不能报销呢?”
“王先生,您的医保已经欠费8个月了,虽然您刚刚补缴了费用,但是根据医保政策,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重新缴费的,会有6个月待遇等待期,您在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这可怎么办呢?我也不了解政策,还以为补缴了欠费就能报销呢!”
根据调查发现,尽管在灵活就业人员新参保时,工作人员会将医保各项政策详细讲解告知,并提醒参保人员一定要按时足额缴费,仍有不少参保人对参保后的缴费报销政策一知半解,存在不按时缴费的情况,有两三个月缴纳一次的,有半年甚至一年才交一次费用的,也有住院了才想起来医保欠费才去补缴的,这种不及时缴费的后果很有可能导致参保人无法享受正常的医保待遇。
面对参保群众的呼声与诉求,砀山县医保局从问题中汲取经验教训,认真研究探讨制定了《砀山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报销政策纳入协议管理,与新参保人员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对参保人做到政策上的书面告知。这种做法,一方面让参保人对参保缴费政策有了深刻认知,督促参保人及时缴费以保证参保人的正常医保待遇;另一方面,有了协议的支撑,有效避免因不了解参保缴费政策导致信访投诉件的产生。
下一步,砀山县医保局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