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408-00003 信息分类: 意见反馈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9-01 发布日期: 2024-09-01 10:5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公众反馈】关于我向医保吐吐槽的反馈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公众反馈】关于我向医保吐吐槽的反馈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9-01 10:5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1.关于网友*书顶咨询的:“医院就诊不给报销”问题的回复:

经电话沟通,您因病在省立医院住院期间,在药房外购注射用盐酸美法仑,未给予报销。

经查询《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安徽省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该药品属于目录外药品,也不属于双通道谈判药品,根据政策规定不能纳入医保报销,因此不能出具医保结算单。

工作人员已与您详细沟通,告知相关政策。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您在就医中遇到其他问题可咨询0557-370506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