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卫生许可受理、审查以及卫生许可其他日常工作。
(三)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调查处理违法案件,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执法结果。
(四)组织现场监督检查检测、采样工作。
(五)对卫生污染、中毒和放射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取证采取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六)最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
(七)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八)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指导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十)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二、人员编制
根据宿编〔2003〕13号文件,核定人员编制30人。
三、办公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530号5楼
四、负责人:徐伟(职务:宿州市卫生计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五、联系方式:30413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