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宿州市老龄办联合印发了《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便于理解《规划》内容,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就“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列专章作出部署,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市常住人口532.4万人,全市60岁及以上的人口96.6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8.15 %,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9万人,占总人口比例14.83%。我市处于中度老龄化阶段,人口老龄化进程呈加快发展趋势。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居全省第3位,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比全省低0.6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排在全省第12位。总体来看,我市老年人口基数大,占比高,“十四五”时期老龄化程度还将加快推进。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老龄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卫发〔202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人口老龄化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宿州市老年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给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十四五”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时期,如何有效抢抓机遇,综合施策、精准施策,不断满足老年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结合宿州老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宿州市“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内容,为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2022年4月24日,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老龄办联合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市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办理,编制《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为推动我市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老龄办根据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进行专题研究,明确我市老龄事业发展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二)征求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2次发文征求意见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5条,采纳4条,梳理归纳后起草了《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三)合法性审查。9月2日,提交市卫健委体制改革科合法性审查,经审查同意,并出具重大事项审查意见书。
(四)会议审议、印发。《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于10月21日市卫健委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市发改委研究通过。2022年11月11日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老龄办联合印发《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宿卫〔2022〕50号)。
四、工作目标
今后10年-20年,宿州将迎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宿州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顶层设计任务紧迫,根据国家规划纲要和国家、省“十四五”目标要求,结合宿州区域和城乡不同情况,人口结构、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制定贴合宿州实际的“十四五”时期老龄工作内容,明确了健全老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统筹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关系,以前是“未富先老”,随着中国的国民经济发展GDP跃居全球第二,现在是“边富边老”,但是宿州市是安徽省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之一。宿州市加快经济发展速度,拓展新的经济发展方式,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壮大实体经济、促进居民消费等方式来不断适应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社会经济的冲击。针对宿州劳动年龄人口逐步减少,平均年龄逐步老化的问题,宿州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升社会生产力,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作用,通过提高生产力来对冲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五、主要任务
《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包括规划背景、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四部分。“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围绕5个方面提出20项举措,同时设置了“十四五”时期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老年医学专科体系建设工程、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创建行动、加强为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深化老年人优待服务、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行动、完善老年教育体系、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等10个专栏。
“十四五”时期宿州市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分别从四个方面,具体提出了20个指标,分解到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9个老龄委成员单位。针对具体的指标内容分为预期性、约束性,更贴合老龄工作实际的需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围绕5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工作任务的落实既需要各级老龄办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各县区老龄委及32家市老龄委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
全市将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积极实施“一个战略、二个理念、三大体系、四个友好、五项保障”工作模式,一个战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二个理念: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三大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四个友好: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好老年人积极作用,五项保障: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大政策供给力度、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力量配备,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五个老有)的目标,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六、创新举措
(一)坚持高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力求内容实。基于“十三五”全市老龄事业发展现状,分析研判“十四五”面临的形势和机遇,明确老龄工作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任务,提出一系列切合宿州市情的工作目标和政策举措。
(三)对标全省和长三角。依据国家和省规划有关内容,充分借鉴长三角等发达地区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新目标、新思路和新举措。
(四)增强操作性。坚持保基本、促公平、提质量,围绕重点任务设置10个专栏,提出了20项量化指标,明确规划目标和责任单位。
七、保障措施
面对如何更好地落实“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内容,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老龄委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分工负责规划任务的落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下大决心、加大投入,切实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现有的养老资源与养老消费市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鼓励和奖励政策,鼓励养老产业发展。在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针对城乡差异,推进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尤其要加大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机构供给投入。培育能提供多种服务方式和不同收费标准的服务供给主体,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养老服务需求,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环境,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报告精神,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老年人口多、需求结构变化、供给侧调整跟进),增进民生福祉(发展银发经济、满足多样化需求),因此要求我们加快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宿州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对各县区老龄委、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落实应对老龄化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包含硬指标、硬要求,例如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人均用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老年助餐点等惠老实事。“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虽然《规划》已经印发,但是落实情况还需要各老龄委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推进,在每年年终、中期评估、终期报告等环节,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老龄办将牵头督促检查落实,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规划》有关进展情况。针对落实措施不实不力的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及各县区老龄委将及时印发通报,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完满完成。
九、政策咨询
咨询单位:宿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段志倩
咨询电话:0557—3066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