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宿州市统计局
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31日
根据宿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县区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1252954人,占23.53%;15-59岁人口为3104958人,占58.31%;60岁及以上人口为966564人,占18.1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89401人,占14.8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78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3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2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27个百分点。
表4-1 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人、%
年龄 |
常住人口 |
比重 |
总计 |
5324476 |
100.00 |
0-14岁 |
1252954 |
23.53 |
15-59岁 |
3104958 |
58.31 |
60岁及以上 |
966564 |
18.15 |
其中:65岁及以上 |
789401 |
14.83 |
二、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5个县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0%以上的县区有1个,在60%以下的县区有4个。
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4个县区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县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县区 |
占常住人口比重 |
|||
0-14岁 |
15-59岁 |
60岁及以上 |
|
|
其中:65岁及以上 |
||||
全 市 |
23.53 |
58.32 |
18.15 |
14.83 |
埇 桥 区[4] |
22.59 |
61.58 |
15.84 |
12.82 |
砀 山 县 |
22.44 |
56.16 |
21.40 |
17.17 |
萧 县 |
22.48 |
56.58 |
20.94 |
17.15 |
灵 璧 县 |
26.74 |
56.17 |
17.09 |
14.25 |
泗 县 |
24.18 |
58.06 |
17.76 |
14.64 |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全市常住人口中,0-15岁人口为1316401人,16-59岁人口为3041511人。
[4]埇桥区常住人口包括市经开区、宿马园区、高新区和鞋城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