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州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3年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依据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由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市情市力调查。这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全市共抽取213个村级样本点,调查登记人口4.9万人,覆盖全市四县一区三园区。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526.3万人,比上年减少3.7万人,下降0.7%。占全省比重8.60%,比上年回落0.05个百分点。
二、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53.1万人,占总人口的48.09%(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比上年提高1.71个百分点;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3.2万人,占总人口的51.91%。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266.9万人,占总人口的50.71%;女性为259.4万人,占总人口的49.29%。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2.88。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11.7万人,占总人口的21.22%;15-59岁人口为305.2万人,占总人口的57.99%;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9.4万人,占总人口的20.7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82.0万人,占总人口的15.58%。与上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9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3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人均受教育年限为9.97年,比上年增加0.15年,其中16-59岁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程度为10.80年。全市总人口文盲率为2.17%,比上年回落0.08个百分点。
六、人口自然增长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全市常住人口中,出生人口为3.7万人,死亡人口为4.9万人,自然增长人口为-1.2万人。出生率为7.03‰,死亡率为9.27‰,自然增长率为-2.24‰。
七、各县区园区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市辖区177.0万人,砀山县75.6万人,萧县102.8万人,灵璧县96.3万人,泗县74.6万人;市辖区中,埇桥区163.2万人,宿马园区4.9万人,市经开区6.4万人,市高新区2.5万人。
备注: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