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托率低、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值得关注

发布日期:2023-05-31 09:48 编辑:办公室 来源:宿州市统计局 字号:【   阅读: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进一步优化完善孩子生育、养育、教育支持措施,了解群众在婴幼儿照护方面的现状和困难以及政策期盼,宿州市统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6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情况重点调研,调研显示:入托率低、入园难、入园贵三方面问题值得关注

一、调研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从全市各县区50个村居/社区中抽取678中有6岁以下婴幼儿家庭户进行问卷调研,其中270户居住地在城镇占比39.8%408户居住地在乡村占比60.1%。调研对象家中,最小孩子3岁以下的占比36.4%3以上的占比63.6%

(一)受访者家庭情况

1.母亲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从孩子母亲的受教育程度来看,小学及以下占比5.3%,初中学历占比21.8%高中或中专学历占比23.9%大学专科或高职学历占比27.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21.5%孩子母亲受教育程度相对较高。

2.个体经营户和自由职业占比较大。从受访家庭的就业类型看,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占比14.4%,企业员工占比10.6%,个体经营户和自由职业占比66.1%,无工作/暂时待业/全职父母占比8.9%个体经营户和自由职业者是受访家庭的就业主体。

3.八成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0万元。从受访家庭年收入来看,家庭年收入在不超过5万元的占比42.5%,年收入大于5万元不超过10万元之间的占比42.0%,年收入大于十万元的占比15.5%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相比,受访家庭的年收入相对偏低

(二)婴幼儿照护方面情况

1.六成以上3岁以下幼儿由母亲照护,近三成家庭因为托育机构不合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情况看,62.9%的家庭由孩子母亲照护,3.2%的家庭由孩子父亲照护,21.8%的家庭由孩子(外)祖父母或其他人照护,5.7%的家庭孩子由托育机构照顾;从未由托育机构照顾孩子的原因看,63.5%的因为不需要、家中有人照顾,7.3%的因为孩子年龄太小、需要由家庭照顾,10.7%的因为不放心、担心托育机构照顾不好,3.9%的认为附近没有托育机构,14.6%的因为托育机构费用太高。42.9%的父母表示,如果有合适的托育机构,愿意将孩子送去托育。

2.九成以上适龄幼儿入园照护,一成半家庭认为存在入园难问题。3-6岁幼儿入园情况看,94.7%的孩子上了幼儿园,5.3%的孩子未上幼儿园。已入园孩子中,35.8%的孩子在就读于公办幼儿园,64.2%的孩子就读于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型),其中14.9%的家庭认为孩子在入园的时候存在入公办或普惠园难的问题。

二、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一)婴幼儿入托率相对较低当前我市托育机构相对较少,照护质量参差不齐,调查显示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仅为5.7%,与四成以上的托育需求相比,入托率较低。据卫健部门数据,全市能提供托育服务机构共计364个(包含有托班的幼儿园),其中通过备案通过的托育机构仅74个;据教育部门数据,全市仅有7.1%的幼儿园有托班,所有在校幼儿仅为1367人;当前我市提供托育服务的社区(村)覆盖率仅为21.8%,其中城市社区覆盖率64.3%、农村社区(村)覆盖率15.1%

(二)科学育儿知识普及不够。家长对科学养育认识不够、知识不全,有的甚至存在不科学、不正确的育儿理念。调查显示,66.4%的家庭认为家里有人照顾即可,无需送至托育机构。但在现实中,家长过多关注智力开发,对孩子的情绪情感和交往能力发展不甚关注。同时,隔辈养育、保姆托育现象较为普遍,绝大多数仅满足于让婴幼儿吃好、穿好、不哭不闹,监护人、看护人缺乏科学的、系统的育儿知识。

(三)公办(普惠型)机构相对较少全市1716所幼儿园中,公办幼儿园占比52.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29.2%,有托班的幼儿园占比7.1%。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相对不足,通过正规备案的托育机构较少,费用高、入园难问题较为明显。调查显示,14.9%适龄入园家庭认为孩子在入园的时候存在入公办或普惠园难的问题,21.3%的家庭认为当前幼儿园费用过高、希望能降低收费;我市托育机构月收费在500-2500不等,多数机构收入超过1000元,部分家长认为家庭周边没有托育机构,或对托育机构不放心,担心托育机构的安全性和正规性等。

、对策建议

(一)大托育机构支持和监管力度全面梳理政策清单,对财政税收、项目补贴、价格标准、就业指导等政策进行清单式梳理,扩大政策知晓度科学制定机构评级方案,分级奖补,确保奖补政策落实到位。构建托育服务管理规范体系,依法出台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规范行业标准费用定价。卫健、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对托育服务机构培训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为幼儿园开展托幼服务提供专业人才配备、培训、辅导等专业支持。

(二)加强婴幼儿照护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建立合格托育机构公示制度,打通信息不对称的最后一公里,增强机构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度。通过短视频平台及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新媒体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和科学育儿理念,发布婴幼儿照护信息,提供相关工作指引,让家庭照护需求及时得到满足,机构能更好地提供托育服务。

(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统筹规划托育机构建设深入推进托幼一体化,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人口流动变化情况,及时改扩建幼儿园,增加托班资源供给,减轻托育家庭经济负担;支持新建幼儿园同步建设婴幼儿托班,提高收托能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托育服务行业,构建主体多元、性质多样、服务灵活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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