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2023年自排查突出生态环境24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马园区顺风光电项目工地施工场地,现场施工裸土未覆盖。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现场施工裸土全覆盖。
四、目标任务
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3年9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宿马园区顺风光电项目工地施工场地,现场施工裸已全覆盖,配有降尘设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9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宿马管理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0557-2666031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