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州市与江苏徐州市、宿迁市在初步建立联控联防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上下游联防联控的治理体系综合效益,围绕流域内河流水质改善和汛期水环境安全,采取多项务实举措,切实强化区域协同,统筹管控,定期会商,联合巡查,精准奖补,督办整改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我市新汴河团结闸、新濉河大屈断面两个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均值分别为Ⅲ类、Ⅳ类,均优于国家考核目标。2020年1-4月份新汴河团结闸、新濉河大屈水质均值为Ⅲ类。
强化河长制落实,开展清河行动。根据两省三市区域联防协议有关要求,宿州市建立健全河长组织架构,实现流域河长制“全覆盖”,并根据河道生态现状,下达“河长”阶段性任务,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截止目前,宿州市共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3531名,各级河长累计巡河2.8万余次。去年我市发布了市总河长1、2号令, 1号令要求全市范围内对河湖水域菹草进行清理,2号令要求全市范围内禁止在河道河坡、堤坡和干涸河床进行农作物耕种,退耕还湿还草,最大限度地减少河道内源污染。为防止水草爆发,我市水领办与市河长办提前谋划,于今年春节前期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清河行动2020年冬春攻势行动的通知》,组织各地集中开展清河攻坚行动。针对目前正在爆发的河道水草腐败问题,我市水利局近期印发了《集中清理河湖衰死水草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管园区加快清理衰死水草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目标。目前各地正抓紧组织人员设备集中力量开展衰死水草清理打捞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攻坚方案。为防范汛期水环境风险,去年5月以来,宿州市先后出台《宿州市新汴河防御洪水方案》、《宿州市奎濉河防御洪水方案》等跨界河流联防工作方案,分别对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设计标准以上洪水做出防御安排,从防汛准备、水情预报、抗洪抢险、救灾等方面做出工作布置,明确责任与权限。
建立激励机制,强化支撑保障。为改善和提升助推区域联防资金支撑和能力保障,进一步建立完善地表水补偿激励机制,我市实施了《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市级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每月核算生态补偿金额并发出通报。为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地表水环境监测网络,我市投入3000万元在全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涵闸建设了23个市级水质自动站,其中在新汴河流域建设水质站4个,在新濉河流域建设水质自动站3个,目前已经全部建成运行,每日数据与县区、市直相关部门实现共享,进一步提高了监测预警能力。
放大项目效应,推深面源治理。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对违反相关环保法律规定的的畜禽养殖场,坚决依法取缔。现有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超过90%。2019年5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全部完成。开展全域农村陈年垃圾清理,实施市场化保洁运作,形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运行体系,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依托专家团队,推进科学治污。聘请中国环科院水所提供专家团队服务,多名专家常年驻宿提供技术指导和专家咨询,提高了我市科技治污和精准治污的水平。利用无人机、无人巡航监测船等技术手段进行常态化巡河和调查监测,发现我方问题及时交办督办。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苏皖两省三市的沟通交流,组织跨界联合检查,协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密汛期上下游防控,强化规划引导,合理确定养殖区域,有效减少或者避免发生鱼蟹死亡事件。积极探索建立跨省界水体联防联控和生态补偿机制,上下游协同一致,努力改善河湖水质,合力打造三市联合治水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