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皖环函〔2019〕662号),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安徽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企业自查自报,县级、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初核,省厅复核、公示、核查等环节,对参与评价的企业形成了评定结果:诚信企业1339家、良好企业1431家、警示企业48家、不良企业13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2022年度安徽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结果.doc.doc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