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清单销号情况公示(三)

发布日期:2018-01-02 11:19 来源:宿州市环保局 编辑:孙建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编号11:部分重要生态功能区破坏严重。

整改目标:全面清理和整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环境违法违规项目,重点查处保护区内探矿、采矿(石)、水(风)电、房地产开发、围网养殖、港口码头等;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相关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针对“部分重要生态功能区破坏严重”的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林业部门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认真进行了排查梳理,并列出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市环委办加大督查力度,会同林业部门强化对各地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情况的督查督办。截止12月底,全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排查梳理出的畜禽养殖等50多个违法违规项目已经全部清理和整改完毕。同时,针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问题,全市也进行了全面排查,没有发现相关问题。

二、问题编号2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不足。宿州市每日产生约2500吨生活垃圾,实际建成垃圾处置能力约1400/日。

整改目标:一是按照“十三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市及各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二是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

完成情况:市区及各县区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进度。截止目前,市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能力达到600/日;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即宿州皖能环保能源公司日处理600吨(干)项目已经投入试运营,日进场垃圾(湿)750吨左右。砀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能力达到250/日;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处置能力400吨(干)项目已于2016年建成运行。灵璧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能力达到300/日;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于20174月建成运行,日处置垃圾400吨。泗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能力达到220/日;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设计日处置垃圾600吨,正在建设,预计2018年建成投运。萧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能力达到265/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置垃圾400吨已经试运营。截止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达到3585/日。

三、问题编号22:《“十二五”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的宿州市灵璧县垃圾填埋场至今尚未建成。

整改目标:按照《“十二五”安徽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加快灵璧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无害化处理能力。同时加强垃圾焚烧厂运营监管,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灵璧县政府

完成情况:针对灵璧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问题,灵璧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加快垃圾填埋场建设进度。20175月灵璧县虞姬二山垃圾填埋场正式投入运营,日处理垃圾300吨。同时灵璧县加快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至20175月份,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运营,日处理垃圾400吨,有效地提升了灵璧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和水平。灵璧县加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建成“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运行机制,有效地解决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问题。

四、问题编号23:灵璧县生活垃圾仍堆存于无污染治理设施的简易垃圾填埋场,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目标:全面清理已堆存的生活垃圾,对简易垃圾填埋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收集处置渗滤液,对受污染的外环境实施环境修复。

责任单位:灵璧县政府

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及灵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闵庄垃圾填埋场的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现场调研整改,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征求整改工作意见。灵璧县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对堆存的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截止716日闵庄垃圾站积存的裸露垃圾和渗滤液全部清理完毕。同时,灵璧县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实行覆土绿化,建造凉亭、雕塑等景观,目前各项生态修复措施基本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宿州市整改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12日至201816日,共5天。

受理部门:宿州市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7-3912961

联系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88号宿州市环境保护局

 

 

宿州市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12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