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约谈会

发布日期:2022-01-10 17:41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1月7日下午,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召开全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约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市环委办负责人李玉清主持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耿天召通报了“绿盾行动”开展情况;埇桥区政府、砀山县政府表态发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会上发言。埇桥区政府、砀山县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分管负责人,埇桥区、砀山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目前我市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执行规定不严格、问题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市环委办要求,要加快落实整改措施,尽早完成整改任务。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形成合力,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一要健全管理体制。要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主管部门要形成统一的矢量底图,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二要强化管理职责。要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以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的职责,完善统筹协调、管理执行、科学咨询和社会参与等一系列机制,及时解决生态破坏问题,构建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地协同保护新格局。三要压实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责,成立专门自然保护地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加强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四要加强日常管理。要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和监测制度,运用信息化技术监管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自然保护地监测数据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对自然保护地内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类活动实施全面监控。五要杜绝违规建设。要广泛征集问题线索,不定期巡查,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宣传报道,定期公开“绿盾行动”工作进展,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六要完善核查机制。要加强县区和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对存在的落实责任不力,要严肃追责问责,防止发生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

会议要求,埇桥区、砀山县政府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同时举一反三,加快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生态环保监督格局,瞄准不落实的事,盯住不落实的人,确保事事落地有声、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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