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2022年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共计117个(中央层面24个,省级层面93个),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中央层面交办问题
(一)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共22个,其中2022年应完成整改10个。包含市经信局牵头的全省共性的新增铸造产能替代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的全省共性的农药和测土配方减量问题,灵璧县安徽攀望科技有限公司煤炭减量替代问题,市林业局牵头的全省共性的以“残次林”名义毁林造地问题,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的全省共性的矿山修复治理问题,萧县安徽东润玻陶科技有限公司环境问题,萧县合成革园区集中供热问题,市经开区部分企业超标排放污水问题,埇桥区顺河镇板材集中加工集中区环境问题,埇桥区杨庄镇新型工业园区环境问题,均如期完成整改。
(二)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共计286个,其中2022年应完成整改14个,均如期完成整改。
(三)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未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省级层面交办问题
(一)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2022年6月1日至30日,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共计交办信访件291个,其中2022年应完成93个,均已如期完成整改。
(二)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2年11月29日向我市反馈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目前,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45个工作日后上报各市整改方案要求,正在研究制定《宿州市贯彻落实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