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二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6-19 15:26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生态环境局站管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12日(第十二批)交办我市的4件信访件,截至6月18日,已办结2件。其中,经查属实的4件,责令整改3件。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LX202200030

银河三路雪枫小学港丽校区旁的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给雪枫小学港丽校区的小学学生和附近的居民造成污染。(目前该垃圾中转站,已于6月6号临时关闭)。该垃圾中转站的垃圾长期处理不及时、污水到处流。垃圾的集中堆放会产生大量氨、硫化物等有害气体释放。多次向市、区主管部门及12345进行投诉,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埇桥区

大气、水

部分属实

1.该站点日常生活垃圾转运保持日产日清,管理中做到及时保洁、车走地净,不存在“垃圾长期处理不及时、污水到处流”、“有害气体释放”等现象。

2.在日常垃圾倾倒高峰期间,因排队等候车辆较多及坑内垃圾临时性积存,会产生一定异味。针对以上情况,该站点每日进行不低于四次的消杀消毒,站内加装除臭系统,定期开展气体环境检测。

3.为推进市区生活垃圾桶装直运工作,该站点已于2022年6月4日(端午节假期期间)永久关停,于6月6日正式在站门口张贴公告。

该站点已永久性关停,不再接收垃圾。站点关闭前,组织工作人员对站内、门前、池坑、沟槽等开展全面冲刷、消杀、清理等工作,消除异味来源。下一步,该站点主体建筑将另作他用。完成整改。

 

 

2

LD202200399

两淮新城D3区楼下凤记大虾长期占道经营到深夜,噪音扰民,前面烧烤油烟直排,后面厨房油烟直排入小区,影响居民生活。多次投诉无果。

埇桥区

噪声大气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店油烟净化器正常使用,并定期清洗,能提供6月8日的清洗报告。存在出店经营情况。

责令凤记大虾店油烟净化器的清洗频次,提高油烟净化效果;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出店经营行为已整改。

 

 

3

WX202200123

宿州市埇桥区城区很多小区楼下的饭店、餐饮、小吃店都没有公共烟道,虽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是,处理后的油烟在空中排放仍刺鼻难闻,严重影响群众生活。

埇桥区

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实,主城区很多小区楼下的饭店、餐饮、小吃店都没有公共烟道情况属实,安装了油烟净化器,但部分饭店油烟净化设施清理不及时,产生油烟味道。

强化日常监管,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及时清理已安装的油烟净化设备,更换不合格的油烟净化设备,有效保障油烟净化器的油烟净化效率,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WX202200127

上海博德尔环卫公司多次在尖山村等地掩埋生活垃圾。

埇桥区

固废

部分属实

反应问题涉及7个乡镇(街道),共15个问题,其中14个点位已经现场核实并处理,1个图片因未有位置现未找到,情况如下:1曹村镇1个点位。发现有掩埋生活垃圾迹象,是2017年7月份以前“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时掩埋(非博德尔公司掩埋),曹村镇立即启动挖机进行清理,经筛选后,生活垃圾由博德尔公司运至宿州皖能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2.顺河镇1个点位、蒿沟镇1个点位,汴河街道两个点位,一是杨圩村前屯庄里,二是梅庵村单家西北盐洛高速下,均未发现生活垃圾掩埋迹象。3.灰古镇1个点位。经现场核实,是建筑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掩埋迹象。4.符离镇1个点位。经现场核实未发现有掩埋生活垃圾迹象。周边散落零星生活垃圾已捡拾转运至宿州皖能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5.褚兰镇7个点位。其中冯楼村陈桥庄西头一垃圾桶点周边存在散落零星生活垃圾,责成博德尔保洁员立即捡拾收集生活垃圾并转运至皖能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余六个点位冯楼村杨家东侧、马桥村孙小庄东北、马桥村二徐路西侧点、桂山村于寨庄东北角一垃圾桶点、马桥村畜牧场北点、马桥村畜牧场西北、二徐路北侧垃圾桶点,均未发现有生活垃圾掩埋迹象。

散落零星垃圾已清理干净。掩埋垃圾正在进行挖掘、筛选、清理、转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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