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持续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止2024年7月,全市7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48个,在建22个,完成率68.6%。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全市38个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完成27个,在建11个,完成率71.1%。深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水体污染成因,“一水一策”制定整治措施、,细化年度任务,制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市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场会。全市435个治理任务完成299个,在建136个,完成率68.7%。89个农村黑臭水治理试点任务全部完成。
2.开展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
完成219个设施排查工作(灵璧县18个,埇桥区78个,砀山县13个,萧县47个,泗县63个),非正常运行设施55个,其中泗县40个,萧县8个,埇桥区7个,已督促制定整改方案。
3.谋划储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配合泗县完成泗县石龙湖流域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中央资金申报工作。项目拟投资4960万元,拟申请中央资金3968万元,完成泗县石龙湖流域墩集镇、大路口镇10个行政村项目区域内的84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4.启动农业面源污染监测评估工作。按季度开展宿州市朱仙庄镇集中连片种植区监测工作,完成2024年第一、第二季度监测数据上报工作。
二、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严控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上半年完成29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核算2024年度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全市4个地安全利用率为100%。
三、抓好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项目实施
宿州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及“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完成全市8个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补给区划分,四县一区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宿州市饮用水地下水离子异常富集成因分析报告、宿州市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标/保持方案编制等工作任务。
四、强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
1.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力度
(1)以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切实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完成《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总结》上报,共对全市83家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开展市级评估。二是编制印发了《2024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启动2024年度市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评估工作。目前已对18家企业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检查,以市局名义下达交办通知文件7份。
(2)强化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2024年,我市一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固废系统管理,全面执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截止6月底,全市累计收集医疗废物1379吨,处置1379吨,安全处置率100%。
2.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
指导帮扶企业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利用腾讯会议、微信群等网络资源,指导、帮助企业环保管理人员进行固废信息系统填报,解答日常固废环境管理中发现的问题。
3.提高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水平
(1)认真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积极拓展功能应用。一是组织完成2023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工作。其中经营单位17家,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机动车维修单位、实验室等产废单位共计734家,涉及一般工业固废单位341家。二是2023年6月初,组织发布了《2023宿州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污染防治信息公告》。
(2)组织一般工业固废登记备案和数据比对。一是组织421家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完成2023年年度申报,申报产生总量755.46吨。二是组织一般工业固废产生企业开展2024年度月报。三是指导相关企业在省固废信息系统中完成一般工业固废转移备案。四是组织对排污许可证系统和省固废管理信息系统一般固废信息数据进行比对。
4.新污染物治理落地见效
开展2024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一是确定调查清单。通过现场摸排及调阅资料等方式,确定我市2024年调查企业共计15家,其中涉及重点管控企业3家,涉及详细调查11家企业,同时涉及重点管控和详细调查的企业1家。二是线上+线下全过程服务,全面展开培训工作,深入企业现场,为企业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实时、详细解答,全天候、全过程进行帮扶指导。三是加强质量控制,在填报阶段,结合资料核实调查物质种类、结合生产台账核实生产使用数量、结合信息搜集核实基础情况,在填报的同时确保数据质量,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强化数据审核。在审核阶段,组织技术力量,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审核比例,对我市15家纳入统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提前谋划,完善台账,填报数据逐一进行市级审核;对存在的问题集中发回、集中修改,提高效率和质量,现已全部完成审核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