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环保业务 > 污染防治 > 水污染防治

生态环境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日期:2023-04-24 17:26 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75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等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林草局等部门印发了《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制定实施《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的具体行动。《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大力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为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规划》提出到2025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在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恢复等方面取得突破,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等要素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展望2035年,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美丽中国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
  《规划》分为四个部分,共包括十二章。第一至三章为第一部分,主要是概述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和战略机遇,明确规划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构建水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等具体要求。第四至六章为第二部分,主要是明确长江、黄河等七大流域和三大片区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布局,通过重要水体落实落细保护要点。第七至十一章为第三部分,从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生态产品、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着力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有效防范水环境风险等五个方面明确规划的重点任务。第十二章为第四部分,主要是从组织实施、法规标准、市场作用、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全民行动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为确保《规划》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了《规划》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指导督促各地抓好落实。同时,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全国水生态环境形势分析,通过分析预警、调度通报、独立调查、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压实相关方面主体责任,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