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环境标准体系由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环境监测规范构成。
水环境质量标准是以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为目的,基于环境风险判断,对水环境中污染物(有害因素)浓度(量)所做出的限制规定。它是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所应当达到和维持的,可以用之评价水环境是否受到污染以及污染程度的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法律允许的水环境污染物排放活动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依法具有强制效力,是控制污染物排放的基本法律手段。
水环境监测规范主要包括水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水环境标准样品以及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