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发〔2023〕52号)规定,宿州市生态环境局遵循统一规范、科学客观、公平公开和自愿参与的原则,对在宿州市注册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社会监测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评价时间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度在宿州市注册开展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监测机构共5家,其中自愿参评的3家社会监测机构中,初评结果为A级的0家、B级的1家、C级的2家、D级的0家(详见附件1);未参评的社会监测机构2家(详见附件2)。
现将2023年度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4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发至联系人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联 系 人:李南雍
电 话:0557-3917235
电子邮箱:szhbjcfs@163.com
附件:1. 2023年度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2. 2023年度未参评社会监测机构名单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9日
附件1
2023年度社会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信用等级 |
1 |
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3020608285637 |
B |
2 |
安徽精检分析股份有限公司 |
91341300MA2RM9G95B |
C |
3 |
安徽溯测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91341300MA2U4EWJ7L |
C |
附件2
2023年度未参评社会监测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91341300MA2MTWHR57 |
其他原因 |
2 |
安徽艾米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91341392MA2W98BG1M |
其他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