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作为协审单位参与项目审计工作的公告
为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要求,聚合审计优质资源,发挥社会审计作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2年3月1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邮箱地址:2581387758@qq.com
联 系 人:俞劲松、王增
联系电话:0557-3323572 -3066061 18900571083
特此公告。
宿州市审计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