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审计机关2018年度财政审计项目计划
一、财政审计
共安排市本级财政审计项目5个。其中,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部门预算执行特定事项审计项目1个,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个,重点事项审计调查项目2个。各县、区财政审计项目计划,由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1. 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 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公共资金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政府预算体系完善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调整和执行情况、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体制运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等。切实加强财政一体化平台和跨部门财务、业务数据分析。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科统一组织,抽调市局综合法规科、
经开区审计分局人员参加,各县、区2018年安排的财政审计项目都要把相应事项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并专题报告市局。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各县区审计局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专题报告。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2. 2017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特定事项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推进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确保在一定周期内实现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公共资金审计全覆盖。按照“总体分析、系统研究、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的数字化审计要求,对市直部门(单位)在预算执行进度、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存量资金、三公经费、非税收入征缴等5个方面的特定事项,通过进行充分的大数据集中分析后,针对发现的审计疑点,至少选择8个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分别针对五个方面的不同疑点进行延伸核实。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科统一组织,经责局企业领导干部审计科配合实施,信息化管理科配合数据整理分析和核查工作;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4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3. 2017年度市本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审计(市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完善基金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为目标,重点关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基金运营管理及医保基金管理和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医药服务机构诊疗服务行为,促进医保经办管理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科统一组织,社会保障审计科实施,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管理的2017年度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3月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重点事项审计调查方面
4. 简政放权、减税清费等审计事项(省定)
审计目标和重点: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市县审计机关应对简政放权、减税清费、支持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落实、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事项的审计,制定单独的审计工作方案,作出统一要求。审计有关要求按照省厅审计工作方案办理。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并负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审计事项、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运行管理;企业与外资审计科负责深化简政放权和规范涉企收费情况审计事项;行政事业审计科负责公共教育--普惠性学前教育情况审计事项;财政金融审计科负责牵头各县区实施基本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情况审计事项,社会保障审计科协助配合。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4月-5月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
5. 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专项审计调查(市县区联动)
审计目标和重点: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市农业产业化调度会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文件和《宿州市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转型审计调查。
组织方式:财政金融审计科牵头,县区审计局实施。审计结果纳入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时间:2018年4月-5月,5月底前向市局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计结果公开方式:综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