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审计局关于下达2016年4至6月份审计项目任务的通知
宿州市审计局文件
宿审综〔2016〕49号
宿州市审计局关于下达2016年4至6月份
审计项目任务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2016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现将2016年4至6月份的审计项目任务分配如下,请抓紧贯彻落实。
一、农业科
1.市卫生局原局长张合颖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程序)。
2.市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马志刚经济责任审计(简易程序)。
二、行政事业科
1.宿州技师学院原院长董则荣经济责任审计以及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一般程序)。
2.市广播电视台原台长王福京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程序)。
三、企业与外资科
1.市林业局局长张宝平经济责任审计以及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一般程序)。
2.市残联理事长杨厚文经济责任审计(简易程序)。
3.配合财金科做好2015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延伸审计调查。
四、社保科
1.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邓晓玲经济责任审计以及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预算执行审计(一般程序)。
2.市妇女联合会主席朱敏经济责任审计(简易程序)。
五、财金科
1.市级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专项审计调查(5月20日前完成)。
2. 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3.2015年专项资金延伸审计调查。
4.2015年度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延伸审计调查:宿州中燃、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宿州市房地产测绘队有限公司)。
5.2015年度市直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延伸审计调查(房产局、工商局、水利局、质监局)。
六、经责局党政干部科
1.市发改委主任李励经济责任审计以及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一般程序)。
2.市公共资源交易局局长朱豫闽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程序)。
七、经责局企业干部科
1.市教育体育局局长左飞经济责任审计以及2015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一般程序)。
2.市地震局局长邵珠杰经济责任审计(简易程序)。
为了与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相衔接,凡是承担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项目必须在6月1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宿州市审计局
2016年3月21日
宿州市审计局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