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72/201412-00013 信息分类: 审计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4-12-05 发布日期: 2014-12-05 09:50
文  号: 2014年第9号(总第43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2013年度宿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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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宿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4-12-05 09:50

关于2013年度宿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4年第9号(总第43号)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今年7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3年度宿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审议意见。为抓好审计整改的落实,市审计局今年对预算执行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梳理,明确落实了整改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一些普遍性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从完善体制和制度层面提出审计整改和制度建设的建议,并专题向市政府作了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和落实审计整改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采取整改措施,推进审计整改工作更加务实有效地开展,确保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财政局组织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到位率不高的问题。市财政局目前已从两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预算编制。制定了《宿州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宿州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预算会商,减少二次分配。有效保证年初预算到位率的提高。

    (二)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市财政局已开始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建立项目预算公开评审制度;二是加强项目库管理;三是进行项目整合,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三)关于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的问题。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的原因,一部分是因为资金性质未定无法入库;其余资金为及时入库,主要是考虑到2013年财政收入已超额完成任务,为保持财政收入均衡增长而暂缓入库。目前,市财政已将上述资金全部缴入金库,并已采取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四)关于个别单位欠缴污水处理费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市财政局已协调市城管局,市城管局污水办已多次前往市立医院进行催缴,市立医院承诺在8月底前缴纳。

    (五)关于个别预算支出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市财政局已要求相关科室,严格规范支出预算管理,确保资金资金性质不变、支出渠道不乱。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用途不合规定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积极采取措施,全面加强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保证支出合法合规。

    (七)关于将预算资金通过集中支付拨入单位自有账户的问题。市财政局已从三方面落实整改。一是限期清算销户,组织对中院、计生委等部门基建账户进行清理,督促办理工程竣工决算,限期销户。二是进一步规范基建项目资金支付管理。三是清理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从根本上解决预算资金拨入单位自有账户问题。

    (八)关于财政往来款项未按规定进行清理的问题。截至7月底,市财政局已收回借款19545万元。其余到期借款也都在加紧催收中。

    (九)关于年底将财政国库资金拨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市财政局已组织对财政专户资金进行了清理,收回资金4653万元。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个别单位税款缴纳不及时的问题。审计指出后,市地税局对该单位调查发现,该单位2013年12月份为零申报, 2014年1月份申报个人所得税297.2万元并缴纳入库。

    (二)关于个别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未预缴到位的问题。

市地税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宿州市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宿地税征通〔2014〕21号),要求该单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的规定限期整改。

    (三)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研发项目未按规定审核的问题。该单位已按照审计要求把未审核的两个科研项目报市科技局审核,并把审核后的材料报市地税局备案。

    (四)关于存在新登记企业未进行纳税申报的问题。市地税局对88户新登记企业逐一进行了核查,清查12家企业漏报税款13.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部门预算共审计市民政局等5个市直部门,延伸审计26个部门所属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5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经常性经费挤占专项资金形成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市民政局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支出,保证专款专用,占用资金部分,原渠道返还。

    (二)关于设立小金库的问题。市农委已将原划拨的资产收回,仓储中心帐户已经注销,账户中的资金已上缴到财政,并根据新的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对现有出租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所得收益按规定全部纳入非税收入管理,并及时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关于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问题。市水利局和市广播电视台已根据审计要求,将所有的非税收入上缴到财政非税专户。

    (四)关于未及时缴纳税款的问题。按照审计要求,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于2014年7月18日将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6.84万元上缴到税务局。

    四、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粮食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未进展。该建设项目建设缓慢主要是宿州市粮油质量检验中心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所致。根据审计建议,市财政局已落实地方配套资金150万元,预计10月底前该项目可竣工验收。

    (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部分用于人员经费。市财政局已会同市交通局进行了专项调查,主要原因是由于公路管理人员经费支出存在缺口造成的,已要求埇桥区交通局按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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