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8-21 16:49 编辑:应急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阅读: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方位全领域深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健全完善调度通报、督导检查、问题交办、约谈问责工作机制,并将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到全市安全生产季度评议重要内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截至7月底,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1.4%26.7%,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排查企业11545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9余处、整改36处,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3处,已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行政处罚596次、484.12万元,对企业和主要负责人“一案双罚”2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78家。

二、存在问题

(一)隐患排查不深入。部分地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深入,零排查的有宿马园区,仅排查出1个的有灵璧县、市高新区,仅排查出2-3个的有砀山县、萧县、泗县。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抽查为零的有砀山县、宿州经开区。行政处罚零处罚的有宿州经开区。以上县区、园区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前三位的是,萧县10人、泗县8人、灵璧县5人。

(二)工作开展不均衡。工贸行业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0项,其中:埇桥区25项、萧县2项、泗县2项、灵璧1项,砀山县、宿州经开区、市高新区、宿马园区为0项。建筑施工领域仅市高新区排查1项,其余县区、园区均为0项。消防领域14项,市本级13项,砀山县1项,其余县区、园区均为0项。危化领域10项,埇桥区5项、宿州经开区5项,其余县、园区均为0项。燃气领域仅砀山县排查1项,其余县区、园区均为0项。其他行业领域3项。重大事故隐患零排查的行业领域有矿山、民用爆炸品、特种设备、粮食和物资储备、电力、商务等。

(三)信息报送不及时。萧县、灵璧县、埇桥区方案报送不及时,市经信、交通、市场监管、农业、水利、城管、卫健、林业等部门能按月报送调度表,但均未报送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市直其他有关部门均未按时报送调度表和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

(四)信息填报不规范。部分隐患清单行业领域分类不准确,砀山县使用食品安全标准判定砀山县单庄老年公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埇桥区将消防通道堵塞判定为其他行业领域隐患,埇桥区将工贸企业排查的隐患填写为其他行业领域;部分清单填报不严谨,埇桥区将专项行动前排查的隐患填入系统。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园区要始终抓紧盯牢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把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作为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抓手,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推动2023行动情况将作为市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点,对推进不力的将严肃依规依纪问责。各地安委会要专题研究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情况,各县区、园区要针对通报的问题逐一形成情况分析报告于8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二)聚焦重点领域推动真查真改。市发改、教体、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消防、城管、农业、水利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事故多发区域、高风险点位为重点,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抽查、下沉督查等方式,指导基层部门和企业精准开展排查整治,对进展缓慢的地方和下级部门要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移交问责等措施,推动专项行动真查真改。

(三)加大宣传力度规范信息报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曝光典型执法案例和重大事故隐患,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发力。要规范信息填报,严格按照表格设计的标准和要素填写,注意填表的逻辑性、真实性和一致性,确保报送数据的有效性。每月1日前,各地要完成系统直报工作,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调度表、重大事故隐患工作台账、阶段工作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3255816,邮箱:szsajj304@163.com

附件:1.2023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统计表

2.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821


附件1

宿州市2023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统计表

地区

2023行动开展以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情况(4.25-7.31

2022年生产安全事故亡人数

重大
隐患

行业领域

工贸

建筑

施工

消防

矿山

危化

交通

燃气

其他

宿州市

53

59

30

1

14

0

10

0

1

3

市本级

13

13

13

萧县

10

2

2

灵壁县

5

1

1

埇桥区

6

32

25

5

2

砀山县

3

3

1

1

1

泗县

8

2

2

宿州经开区

4

5

5

宿马园区

3

0

宿州高新区

1

1

1

附件2

宿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地区

重大事故隐患总体情况

部门

抽查

检查

的企

业数

总数

对企业自查自改进行抽查检查情况(家)

企业自查

发现

部门检查

发现

政府挂牌

督办

企业主要负责人

企业

总数

完成

整改

总数

完成

整改

总数

完成

整改

未按要求亲自研究排查整治工作

未带队检查

未制定分管负责人职责清单

未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足安全管理人员

电焊等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作业

外包外租安全管理混乱

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员工不熟悉逃生出口

宿州市

27

24

32

12

13

0

11545

29

29

25

15

8

2

28

砀山县

0

0

3

3

0

0

2016

0

0

0

0

0

0

0

2

0

0

0

0

0

1992

3

2

0

1

1

0

0

埇桥区

25

24

7

6

0

0

1036

13

17

16

11

6

1

6

灵璧县

0

0

1

0

0

0

894

3

5

1

1

1

1

12

0

0

2

2

0

0

981

9

4

0

0

0

0

8

宿州经开区

0

0

5

0

0

0

40

0

0

0

0

0

0

0

市高新区

0

0

1

1

0

0

279

1

1

6

0

0

0

0

宿马园区

0

0

0

0

0

0

148

0

0

2

2

0

0

2

宿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地区

部门严格精准执法情况

帮扶指导重点市、县(个次)

帮扶指导重点重点企业(家次)

行政处罚

“一案双罚”(次)

移送司法机关人

责令停产整顿(家)

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

公布典型执法案例

危险作业罪

责任倒查追责问责(人)

约谈通报有关地区及部门(次)

万元

宿州市

71

1094

596

484.12

2

0

78

57

0

0

0

2

砀山县

0

151

44

29.4

0

0

6

8

0

0

0

0

0

538

218

161.606

0

0

8

16

0

0

0

0

埇桥区

0

83

5

13.155

2

0

8

0

0

0

0

0

灵璧县

0

0

15

35.237

0

0

8

26

0

0

0

0

45

241

187

123.768

0

0

16

5

0

0

0

12

宿州经开区

1

20

0

0

0

0

0

0

0

0

0

0

市高新区

0

6

2

1.075

0

0

0

0

0

0

0

0

宿马园区

0

36

1

1.888

0

0

0

2

0

0

0

0

宿州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进展情况调度表

地区

党委政府组织推动情况

市、县党委政府分别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次)

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别专题研究(次)

市、县政府负责同志分别现场督导检查(次)

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次)

举报奖励(万元)

其中匿名举报查实奖励(万元)

是否在当地主要媒体播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

市县两级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数量(人)

组织开展考核巡查督导检查(次)

宿州市

20

25

121

394

0

0

86

128

砀山县

4

5

12

44

0

0

未填

2

35

1

4

37

59

0

0

未填

0

2

埇桥区

4

5

6

157

0

0

未填

64

45

灵璧县

1

2

5

39

0

0

未填

0

4

1

1

14

64

0

0

未填

15

2

宿州经开区

1

1

24

1

0

0

未填

2

40

市高新区

4

3

3

5

0

0

未填

3

0

宿马园区

1

2

10

20

0

0

未填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