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预通知
2023.1.13关于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预通知1.docx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重点企业:
省政府拟于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17时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届时省政府负责同志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2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深入推进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会议时间
2023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5:00。
三、会议地点
市分会场设在市政务中心报告厅(机关食堂三楼),各县区设分会场。
四、参会人员
市分会场:吴绪峰、胡大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皖北煤电集团公司负责同志,有关重点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见附件1)。
县、区分会场:参会人员比照市分会场确定。
五、有关要求
(一)请市分会场参会人员着便装、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提前15分钟按席卡或座位号就座完毕;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如因故不能参会或会前有发烧、干咳、乏力、咽痛等身体不适症状的,须向市政府负责同志请假,更换其他负责同志参会。
(二)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1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时前反馈至市安委办(联系人:王天鹄,电话:3255816;邮箱:szsajj304@163.com)。
(三)参会人员车辆凭会议通知进入市政务中心并有序停放。
(四)会议事项如无变化,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参会回执
2.参会单位
3.市分会场座次安排表
4.市、县(区)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宿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
附件1
参会回执
参会单位: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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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2
参会单位
一、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市国动办、市数据资源局、市供销社、市房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消防救援支队、宿州海关、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邮政管理局、宿州银保监分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
二、重点企业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公司、中粮生化宿州公司、中石油宿州销售分公司、中石化宿州石油分公司、国网宿州供电公司、安徽交控宿州高速管理中心、中燃宿州公司、市烟草公司、中储粮宿州直属库、中国移动宿州公司、中国电信宿州公司、中国联通宿州公司、宿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宿州汽运集团、宿州公交公司、祁东煤矿、祁南煤矿、钱营孜煤矿、朱仙庄煤矿、芦岭煤矿、桃园煤矿。
附件3
市分会场座次安排表
请市政府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市高新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皖北煤电集团负责同志在指定区域按席卡就座;其他参会人员按座位号就座。
单位 |
座位号 |
单位 |
座位号 |
市发展改革委 |
1排1 |
市教育体育局 |
1排4 |
市科技局 |
1排5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1排8 |
市公安局 |
1排9 |
市民政局 |
2排1 |
市司法局 |
2排4 |
市财政局 |
2排5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2排8 |
市自然资源局 |
2排9 |
市生态环境局 |
3排1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3排4 |
市交通运输局 |
3排5 |
市农业农村局 |
3排8 |
市水利局 |
3排9 |
市商务局 |
4排1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4排4 |
市卫生健康委 |
4排5 |
市市场监管局 |
4排8 |
市林业局 |
4排9 |
市城管局 |
5排1 |
市国动办 |
5排4 |
市数据资源局 |
5排5 |
市供销社 |
5排8 |
市房管中心 |
5排9 |
市总工会 |
6排1 |
团市委 |
6排4 |
市妇联 |
6排5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6排8 |
宿州海关 |
6排9 |
市气象局 |
7排1 |
市地震局 |
7排4 |
市邮政管理局 |
7排5 |
宿州银保监分局 |
7排8 |
中石化 |
7排9 |
宿州公交公司 |
8排1 |
华电宿州发电公司 |
8排4 |
宿州供电公司 |
8排5 |
中燃宿州公司 |
8排8 |
宿州高速管理中心 |
8排9 |
中储粮宿州直属库 |
9排1 |
市烟草公司 |
9排4 |
中国电信宿州公司 |
9排5 |
中国移动宿州公司 |
9排8 |
宿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
9排9 |
中国联通宿州公司 |
9排11 |
宿州汽运集团 |
9排12 |
国能宿州热电有限公司 |
10排1 |
中粮生化有限公司 |
10排4 |
中石油 |
10排5 |
祁东煤矿 |
10排8 |
祁南煤矿 |
10排9 |
钱营孜煤矿 |
10排11 |
朱仙庄煤矿 |
10排12 |
芦岭煤矿 |
11排1 |
桃园煤矿 |
11排4 |
附件4
市、县(区)分会场布置及相关要求
一、分会场不设主席台,请与会人员在会场间隔1米、整齐就座,市、县(区)政府负责同志在前排中间就座。与会人员着便装、戴N95口罩,请于1月13日16时45分前就座完毕。
二、分会场不悬挂会标。
三、分会场摆放座签,尺寸适中,红底黑字。桌面不放矿泉水,桌面和地面不摆放花草绿植、不摆放市、县铭牌。会场背景简洁、庄重,不悬挂、张贴、喷涂、投影广告性及其他图案标识、文字。
四、分会场根据实际情况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
五、会议期间,请与会人员关闭手机,不要随意走动,注意保持会场秩序。
六、请督促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维护保障工作,加强调试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万无一失。
七、各分会场请于2023年1月13日14时前布置完毕,并进行系统联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