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将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的通知
宿防指〔2024〕11号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鉴于第13号台风“贝碧嘉”对我市风雨影响已基本结束,防汛形势总体趋稳。根据《宿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20日17时将防汛防台风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
各地各部门要密切关注第14号台风“普拉桑”发展趋向,保持高度警惕,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持续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处置,切实做好堤防巡查防守,落实防汛防台风各项责任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宿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