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2024年第一批)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 号)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皖应急〔2022〕18号)精神,经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等26家工贸企业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定级标准,现予确认并公布。自同意公告审核之日起有效期三年。
附件: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2024年第一批)名单.xls
宿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