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记者24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王振麒在发布会上介绍,近年来,越来越多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获得就业机会,但相较传统稳定的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更多呈现“弱管理、强自主”特性。其劳动纠纷调查取证难、事实认定难和法律政策缺位等问题突出,导致劳动者仲裁、诉讼维权难度大。
“对此,我们整合优势资源,汇聚多部门力量,着力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目的就是提供更便捷的调解服务,为劳动者降低维权成本,解决投诉无门问题。”王振麒说。
通知要求,平台经济活跃、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较多地区的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应当加强合作,探索构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多元联合调解工作模式。
各调解组织依法依规受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企业之先是间因劳动报酬、奖惩、休息、职业伤害等劳动纠纷提出的调解申请,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公正、及时原则,综合运用不同类型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一站式调解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结束,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日。经过仲裁审查或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有995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调解服务。(姜琳、黄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