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残联
一、机关职能
(一)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平等的公民权利,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三)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救助、劳动就业、维权、文化体育、社会保障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会同财政、地方税收机关组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六)参与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
(七)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九)指导各县、区残联工作。管理和指导各类残疾人群众组织,培养残疾人工作者。
(十)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管理残疾人劳动就业办公室、康复中心和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二)教育就业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三)康复科。
(四)维权科。
三、办公地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与拂晓大道交叉口往南100米路西
四、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7:3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3041469;传真:0557-3021200。
六、网站地址
七、邮政编码
234000
八、办公邮箱
szclbgs@126.com
九、单位负责人
市残联党组书记:邓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