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拟建设科研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及唑啉草酯原药、氟酮磺草胺原药中试项目,已委托安徽化工院检测评价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科研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及唑啉草酯原药、氟酮磺草胺原药中试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宿州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
项目概要:项目占地约60亩,建设科研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及100t/a唑啉草酯原药、100t/a氟酮磺草胺原药中试项目,包括满足微反应连续流单元操作、精馏塔分离单元操作和典型化学合成反应的标准化中试车间、物质结构分析中心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增各类反应釜、精馏塔、换热器、泵、气液相色谱仪及自控仪表等。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95695923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安徽化工院检测评价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阜阳北路363号
联系人:蕫工
联系电话: 0551-6585326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填写调查表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详见附表。
安徽科立华化工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