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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三建安徽矿山机械装备公司年产1万吨非标钢构件FBE粉末喷涂生产项目审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08 11:07 编辑:开发区站管 来源: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字号: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煤三建安徽矿山机械装备公司年产1万吨非标钢构件FBE粉末喷涂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

联系电话:0557-3930370

联系地址:宿州市鞋城五路508号经开区管委会527室

项目名称:中煤三建安徽矿山机械装备公司年产1万吨非标钢构件FBE粉末喷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中煤第三建设集团安徽矿山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泰路569号

评价单位:安徽拓睿环境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拟装修改造厂房1116平方米,购置集中温度控制柜、工件清扫往复机、滤芯过滤回收器、粉末喷涂往复机等设备,建成后可达年产1万吨非标钢构件FBE粉末喷涂的处理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原厂区进行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钢结构吹灰产生的颗粒物、两套喷涂装置产生的粉尘,分别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两条生产线固化废气分别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工件预热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直排。固化供热天然气燃烧废气同固化废气一同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固化炉燃烧废气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以及“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相关要求。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的塑粉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在落实环评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进行了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宿州经济开发区经济与科技局出具的备案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经开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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