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企业: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经信节能〔2017〕16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进行初审,于7月4日前将申请材料(含推荐文件、自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报告)纸质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正式行文报送宿州市经开区经济发展局206室。
联系人:韩文斌,电话:3927855,邮箱:kfq3932030@163.com。
附件:《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经信节能〔2017〕165号)
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工厂建设评价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