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教育体育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宿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教体〔2022〕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体〔2019〕1号)要求,市教体局会同市卫健委等八部门制定了《宿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宿州市广播电视台
宿州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9月21日
宿州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
工作实施方案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课内外负担加重,手机、电脑等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的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问题依然突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相关部门都要关心、支持、参与儿童青少年视力保护,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关注的良好氛围。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问题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服务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建设,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健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格局,注重学段特点、分类指导、有效衔接,统筹抓好健康教育、体育锻炼、条件保障等工作,形成有利于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的生活学习方式、教育管理机制和良好社会环境,切实提高我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21年52.85%的基础上,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到2030年,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率达2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视力健康教育促进工程
1.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教育每个学生强化“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并向家长宣传。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保持充足睡眠、不熬夜、少吃甜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2.加强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市教体局会同市卫健委制作一批近视防控资料,免费配发到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聚焦“教会”“防住”“建好”,加强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培养,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把近视防控知识纳入学校选修课程,每学期至少开设一节健康教育课程。
3.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宣传资源。充分发挥健康管理、公共卫生、眼科、视光学、疾病防控、中医药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作用。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眼科专家进校园活动,举办近视防控知识讲座,确保每年每校至少开展1次近视防控知识讲座。结合全国爱眼日、近视防控宣传月开展保护眼睛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实施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工程
4.加强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各地各校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小学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鼓励初中阶段学校到2025年要做到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阶段学校做到每天1节体育课或一次户外体育活动,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中等及以上强度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进行肌肉力量练习和强健骨骼练习。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5.增加体育锻炼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四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方便学生就近就便健身。继续做好大型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馆向儿童青少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工作,不断提升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运动场所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
(三)实施减轻过重课业负担工程
6.加强教学管理。各地各校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各校要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量。
7.加强考试管理。各地各校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4号),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不得举行周考、月考等超过规定次数的统一考试。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仍按国家和省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各地不得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组织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
8.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家长要正确认识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天性,保护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严格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支持学校和教师正确行使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权利,要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根据孩子的兴趣爱好选择适合的培训,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或请家教给孩子增加过重课外负担。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安徽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规定,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分;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四)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
9.改善学生视觉环境。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等要求,配置有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等采光和照明要求。实施好中小学光环境达标工程,2023年前完成全市中小学教室光环境改造。各学校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必须采购一定比例的可调节课桌椅,每月或每周调整座位,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校内教学教辅用房墙壁有破损的,要及时对其粉刷,保证墙面达到标准反光率。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鼓励采购和使用获得认证的近视防控相关产品及筛查、验光、配镜服务。
(五)实施视力健康综合干预工程
10.加强手机及电子产品管理。各地各校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学校教育应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采用纸质作业,不使用电子产品(平台)布置作业,家长要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使用电子产品的良好习惯,有意识地控制孩子使用电子产品,非学习目的使用电子产品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年龄越小,连续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应越短。
11.强化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中小学校要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教师要教会学生正确掌握执笔姿势,督促学生读写时坐姿端正,监督并随时纠正学生不良读写习惯,提醒学生遵守“一尺、一拳、一寸”要求,教师发现学生出现看不清黑板、经常揉眼睛等迹象时,要了解其视力情况。按照动静结合、视近与视远交替的原则,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12.定期开展视力监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每年开展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动态监测,实现县(区)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全覆盖。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适时转移。学校和家长要及时查阅检测结果,学校对视力异常的中小学生和幼儿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及时告知家长带孩子到眼科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确认,控制近视发生发展,已经近视的学生避免成为高度近视,做到早检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
13.强化视力健康管理。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鼓励各地各校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聘任健康副校长等方式,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建设,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14.坚持科学保育保教。各地各校要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科学合理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生活,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幼儿园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的天气情况下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结合地区、季节、学龄阶段特点合理调整,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幼儿睡眠、运动和游戏时间。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0-3岁幼儿禁用手机、电脑等视屏类电子产品,3-6岁幼儿也应尽量避免接触和使用。托幼机构尽量避免使用电子屏教学。
(六)实施家庭联动工程
15.家长积极参与近视防控。0-6岁是孩子视觉发育的关键期,小学阶段是孩子视力保护重要时期。家长要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减少长时间看电视和看手机,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家长要高度重视孩子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要改变“重治轻防”观念,经常关注家庭室内照明状况,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用眼卫生习惯。引导孩子不在走路时、吃饭时、卧床时、晃动的车厢内、光线暗弱或阳光直射等情况下看书或使用电子产品。
16.加强户外活动和锻炼。让孩子到户外阳光下度过更多时间,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近视。家长要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使其在家时每天接触户外自然光的时间达1小时以上。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已经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17.加强睡眠管理和营养工作。各地各校要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确保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初中生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8个小时。让孩子多吃鱼类、水果、绿色蔬菜等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营养膳食。
四、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教体局:成立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各县(区)教体主管部门及市直学校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视力健康管理等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中小学生近视眼防控干预计划,开发近视防控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遵循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有针对性地、科学地开展各类示范性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引导儿童青少年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市、县(区)互动,县、区交流,校、校联动等方式,引导广大儿童青少年参加体育活动,培养体育兴趣,提高运动水平。鼓励优秀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家及各类社会体育指导员等走进学校,充分发挥体育的教育功能,为儿童青少年提供健康、文明、科学的健身指导。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关爱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加强校医配备和校医室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专项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二)市卫生健康委:建立市级近视防控专家库和市级近视预防控制治疗中心,指导我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预防、控制、治疗工作。实施我市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指导我市省级近视防控示范学校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加强视光师培养,确保每个县(区)均有合格的视光专业人员提供规范服务,并根据儿童青少年近视情况,选择科学合理的矫正方法。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积极发挥疾病预防控制专家技术指导作用,引导儿童青少年养成健康生活方式行为。加强儿童青少年视力不良和近视等健康数据监测和分析评估,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三)市财政局: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校医和中职教师、中小学教师专业领域内的保健教师、健康教育教师的评审政策,做好贯彻落实。
(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眼视光产品质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眼镜生产、流通和销售等领域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定期进行抽查结果通报,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据《眼睛配制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验光配镜单位的计量监管,依法做好对验光配镜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工作,依法引导验光配镜单位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近视防控产品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六)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把游戏前置审批关,加强对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游戏出版运营企业接入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引导儿童青少年科学适度使用游戏出版物。加强出版物市场监管。
(七)市广播电视台:充分发挥各级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并参与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
(八)市妇联:利用社区家长学校、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工作阵地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帮助家长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加大教育指导,时刻关注孩子的眼健康,帮助孩子养成科学用眼行为习惯。
宿州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部门职责分工将结合防控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优化。
五、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保障机制。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以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广电台、市妇联等八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以八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我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1次。
2.落实近视防控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县(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措施的落实,成立本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严禁各县(区)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和学校。
3.加强评议考核。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体〔2021〕3号)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将每年开展各市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向各市人民政府反馈,并按程序向社会公布。我市将同步开展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