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3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宿州市教体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市教体〔2018〕131号)精神,现将《宿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宿州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
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组织实施由各县区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教体局负责命题制卷、制定评分细则、巡视督查等。县区教体(育)局负责报名、组织考试、登分、查分、免考认定、上传分数;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配备实验室安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二、考试的对象、成绩运用、内容、方法、时间
1.考试对象和成绩运用。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各科分值10分,成绩计入考生中考录取总分,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证材料。
2.考试内容和方法。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物理3题、化学3题、生物学2题。
九年级考生从物理、化学两学科实验题中各随机抽取一个实验操作题进行考试,八年级考生从生物学学科实验题中随机抽取一个实验操作题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均为10分钟。实验操作考试实行考生现场随机抽签,抽到签后不得更换。
3.考试时间。九年级实验操作考试:4月23日-27日;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6月19日-23日。
三、考点及考场设置
1.各县区要科学合理设置考点和考场。考生一人一桌,独立操作。
2.考点要成立考务、保卫、后勤、信号、医疗等小组,设有医务室、隔离室、茶水供应处等,悬挂印有“x年x县(区)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xx考点”的横幅;在醒目处放置公示板,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应急处置预案》、《考生须知》、《考试流程示意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应急疏散示意图》等;同时应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考场要符合实验室建设标准。
3.应主动与卫健、公安、交通、城管、供水、供电等部门积极对接,做好实验操作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四、监考和培训
1.各县区应认真选聘监考员、评分员、登分员等考试相关人员,严格执行考试回避制度。评分员必须由现任物理、化学、生物学教师担任,以往评分失误的教师及其他学科教师不得担任评分员。评分教师不得委托他人或接受他人委托参加工作,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2.评分员根据评分细则当场赋分,简要注明扣分原因,并在评分表上签字,以备复查。不在评分表上注明扣分原因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试卷和评分表上的实验操作考试号、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姓名和学校应由考生本人填写,别人不得代填。缺考的由评分员填写“缺考”字样并按规定处理。
4.考试前县区组织监考、评分员等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培训,熟悉实验考试规程、评分标准和考试纪律。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实验操作考试。
五、登分、查分工作
1.登分工作,由各县区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工作人员进行登分。
2.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原则上不超过一星期),学校统一汇总后报县区教体(育)局装备中心(教仪站),在县区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下,由装备中心(教仪站)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查分认定工作,并书面回复告知考生。同时,将查分结果(以文件形式)和查分认定记录上报至市教体局装备中心备案。
六、免考规定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2023年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原始证明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免考。
申请程序。免考申请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附件1)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残疾证,经班主任、学科任课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公示(学校应将申请免考的学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经县区教体(育)局审批,可予以免考。
审批程序。县区教体(育)局在审批免考考生时,须有纪检监察、残联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审核签字,并在“免考申请表”上注明原因。免考审批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对免考认定情况进行公示。未规范填写《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的,未按照程序由学校、县区教体(育)局审批公示的,不予以认定。
成绩认定。经审核,因残疾丧失动手操作实验能力的,按实验操作考试满分计入考试总分;因残疾但未丧失动手操作实验能力的,按实验操作考试总分的60%计入考试总分。
因伤、病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而申请免考的考生,应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申请程序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按实验操作考试总分的60%计入考试总分。
各县区在免试工作认定完成后,应将认定结果(以文件形式)及认定记录上报至市教体局装备中心、考试中心备案。
七、考试工作要求
1.各县区教体(育)局要落实责任、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招生(考试)、基教、安全、教研等科室要密切配合,考试日程安排表要提前发到学校,考试信息应通知到每个考生。
2.各校要把关心考生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政策措施,鼓励监考员、评分员、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师生的个人防护。建立健全实验考试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考试用的危险化学品,合理安全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实验器材、化学药品管理和使用不善而造成伤害事故的发生。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重视考生的交通和饮食安全,提前做好送考工作的安排,制定并落实实验考试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3.各县区教体(育)局将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考务手册按规定时间报市教体局装备中心备案。
4.2023年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仍实行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实验操作考试号、身份证号对应。2023年九年级、八年级实验操作考试报名工作应随中考报名一起进行。
5.实验操作考试号前四位数字统一编制:2023年八年级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号为砀山县2421,萧县2422,埇桥区2412,灵璧县2424,泗县2425;2023年九年级实验操作考试号为砀山县2321,萧县2322,埇桥区2312,灵璧县2324,泗县2325。四位数字后的号由各县区自行编排,但要保持连续性。每场考试结束后,评分表按小号到大号的顺序(含缺考评分表)装袋密封,避免造成登分时出错或成绩不能计入中考录取总分。
6.市直学校的考生仍在埇桥区教体局报名,参加埇桥区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考试。
7.2023年实验操作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价费[2004]271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同意继续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考试费等四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函[2007]99号)的规定执行。
8.各县区在考点要成立仲裁小组,仲裁小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对有争议的评分要及时裁定,仲裁要在考试期间完成。
9.待免考认定、查分工作结束后,县区将成绩库以DBF格式统一上报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市教体局将组织人员对考试、登分工作进行巡视督查。
考试结束后,各县区要对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的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并将总结及经验和建议上报市教体局装备中心。
附件:1.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34号)
附件1
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免考申请表
县(区): 学校: 班级: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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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考生报名准考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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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操作考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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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考事由 1、残疾 2、伤病 |
班主任: 学科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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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 1、残疾证; 2、县级以上医院病历、证明 |
(注:原件。请详细注明何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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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示时间 |
月 日至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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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审核意见 |
校长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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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审批 |
审核结果:
审核人签字:
(县区局公章): 年 月 日 |
注:目测结果的表述:1.残疾:须清晰表述考生是否丧失动手操作能力;
2.伤病:须具体表述考生患何种伤病及具体情形。
附件2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皖教秘基〔2023〕34号
各市教育局,广德市、宿松县教育局:
为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要求,切实做好2023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综合研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办法
(一)考试命题
考试命题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体现课程标准中坚持立德树人目标的根本要求。文化课考试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要求,自2020年起,省教育厅不再制定和发布考试大纲。
(二)考试科目和分值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要求执行,其中英语考试科目总分值中包含听力20分。
(三)考试方式
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实行纸笔闭卷考试,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道德与法治、历史实行纸笔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资料。生物学、地理实行纸笔闭卷考试。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音乐、美术可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外语听力考试免试要求。听力残障学生,在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外语听力。听力免试后外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外语考试成绩=考生外语笔试项目成绩×外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由各市教育局确定。
(四)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外语等科目具体时间安排如表:
日 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年级 |
6月14日 |
08:30-11:00 |
语文 |
九年级 |
15:00-17:00 |
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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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 |
08:30-10:30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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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7:00 |
道德与法治、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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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
08:30-10:30 |
外语 |
|
6月17日 |
15:00-16:30 |
生物学、地理 |
八年级 |
音乐、美术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相应课程结束时进行。
体育与健康学科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2023〕55号)要求执行。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分别按照《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X附件1)和《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方案》(附件2)有关要求执行。
二、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统一组织,考试报名的具体办法由各市负责制定。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在各市、县(市、区)规定的报名点报名。在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本人意愿,可在流入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外省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我省户籍学生,可自愿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市、县(市、区)应设立报名点,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学生报名。
各市要积极推进网上报名工作,全面对接或使用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各市报名工作须在4月25日前结束,并于5月5日前按要求将考生报名有关信息(试卷用量、听力磁带数量、考点安排)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三、阅卷和成绩呈现方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由各市组织。各市要积极推进网上阅卷工作,并力争全市统一组织阅卷,确保阅卷安全和质量。要总结本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阅卷工作、分析试卷,8月15日前将各学科试卷分析报告及相关数据材料报送省教科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要综合考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积极推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
四、有关要求
1.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要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同级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各市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有关组织机构,加强对考试工作各环节的领导。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措施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和命题、考试组织、考试安全、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方案、预案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意见建议,经招生委员会审议并报同级政府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要加强舆情监控,建立快速反应和处置联动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切问题。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同级政府同意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加强对政策的解读和宣传,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组织工作平稳有序。
2.加强考务管理,规范考试秩序。各市要按照要求认真执行信息系统(含网上报名系统)采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考生电子档案,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完整。要加强对考点和考场设置工作的统筹领导,规范考试组织程序;要加大标准化考场的建设力度,努力确保标准化考场全覆盖。要细化考务人员的职责,狠抓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要完善保密措施,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阅卷评分客观公正;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平稳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3.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市、县(市、区)要督促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安排学生提前离校,切实保障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各市、县(市、区)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广德市、宿松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安庆市统一组织实施。
附件:1.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方案
2.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工作方案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
考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省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组织
由各市招生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实验操作考试公平、公正、安全、顺利进行。
二、考试对象
八年级学生(参加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九年级学生(参加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三、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四、考试命题
命题由各市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评判标准、统一结果运用的原则,根据课程标准和选用教材,结合当地实验教学实际,确定年度实验操作考试范围和考题数量。命题要难易适度、份量适中、文字简练规范,评判细则准确、清晰。
五、考试实施
考试工作要严格执行属地卫生防疫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要做好考试用仪器设备、药品及耗材的保障工作,配备实验室安全保护用品。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管理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并制定考试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按照减少考生聚集和流动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考点。考点要成立防疫、考务、保卫、后勤、医疗等小组,对考务、监考等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生实行一人一桌,独立操作。监考教师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考务人员要及时做好考生成绩登记、公示、汇总、归档等工作。
六、免考规定
因残疾丧失实验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免考,具体申请、审核、批准程序以及免试考生成绩由各市确定。
联系人:装备中心王世忠,联系电话:0551-64495743。
附件2
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科
考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省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信息技术学科考试(以下简称“信息技术考试”)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17〕2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考试组织
信息技术考试全省统一命题、建立题库、统一考试系统,各市组织实施。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总分的市、县(市、区),不使用全省统一考试题库和考试系统,自行组织。
二、考试对象
八年级学生。
三、考试时间
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6月17日后进行,且总时长不超过一周,具体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考试形式为分场上机考试,每场30分钟。每天考试时间安排和考试场次安排由各市根据学生人数和相关要求自行确定。
四、考试实施
考试采取考点管理模式,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考区,每个考区可设立若干个考点,考点须经过县(市、区)教育局检查验收合格,并报市教育局批准。考点和考场设置应考虑考生人数、施考条件和考生分布情况等,要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第一位,要严格执行属地卫生防疫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
五、免考规定
因残疾丧失上机操作能力,或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证明提出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予以免考,具体申请、审核、批准程序以及免试考生成绩由各市确定。
六、其他工作
各市要按照省级考试标准,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管理制度和保密措施,规范考试组织程序。要认真做好考试题库光盘和加密锁的运送、保管等环节工作,落实题库光盘、加密锁安全和保密要求。要做好考试机房的各项保障工作,配足考试电脑等物品。要细化考务和系统管理员的职责,加强对考试人员的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要加强考场巡视巡查,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任何舞弊行为,维持正常的考场秩序,及时处置和报告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联系人:省考试院朱志权,联系电话:0551-63609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