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前教育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为学生资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继民生工程后,连续两年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50项民生实事之一。目前,学生资助已形成了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体系;实现了所有学段、所有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全面建立了“奖、助、贷、 免、 勤、 补、 减”多元政策相结合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小编整理了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每日推送:
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前教育阶段
1.国家资助
资助对象:对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资助标准由各地按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800元。具体资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县区域内标准统一。
2.校内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3%-5%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