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5-12 16:56 编辑:督导室 来源:宿州市教体局 字号: 阅读:

2023年,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盯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和年度教育中心工作,聚焦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积极学习借鉴外地特别是长三角地区经验做法,持续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创新督导方式方法,用活用好督导工具,强化督导结果运用,推进教育督导工作高质量开展,力争督政创品牌、督学增实效、重点督导有特色、评估监测有力度、督导改革再深化,努力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巩固成果,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全面对照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我市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问责机制、保障机制和督学管理等方面改革,巩固改革成果,纵深推进改革。加强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充实教育督导力量;深化督学管理改革,充分发挥责任督学作用,提升各级督学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完善协同高效工作机制。
二、坚持一以贯之,实施教育督导“一号工程”
继续将“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开展常态化、专门化重点督导,推进“双减”工作最后一公里走深走实,推动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将“双减”等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及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发挥督导“长牙齿”作用,加大督查、通报、约谈和问责力度。发挥好专兼职督学作用,加强经常性督导,持续传递压力,督促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
三、坚持优化完善,加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考核
制定印发年度县区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清单,督促推动中央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市教育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建立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综合督政机制。对照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案要求,统筹谋划、整体安排,以评促改、查缺补漏,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自评和迎检评估工作。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简化、量化、强化原则,调整优化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县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教育发展)和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探索加强对市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
四、坚持从严从实,抓紧“双创”督导评估
坚持积极争创、重点推进、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抓紧抓实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简称“双创”督导评估),强力推动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切实解决“双创”问题和困难,有序有力做好全市创建评估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经验做法,加大督导指导力度,督促县区完善创建、申报的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提升创建效能和质量。聚焦关键指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创建措施,推动灵璧县、泗县做好相关工作。统筹推进幼儿园办园行为、保育教育质量等督导评估,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优化保教质量。
五、坚持增强实效,强化对学校的督查指导
积极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经常性督导,努力构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机制。会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育科研等相关部门分类制定印发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市属高职院校等督导评估清单,督促指导县区加强顶层设计。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细化落实督导评估指标体系。鼓励支持有关县或区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试点。加大对民办学校、市属高职院校的日常督导评估和年度考核评价力度。积极开展开学工作督导。
六、坚持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各类专项督导评估
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对重大校园安全事件进行重点督导,通过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压紧压实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主体责任,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持续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专项督导,督促县(区)政府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持续开展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等专项督导。做好国家、省安排的其他专项督导评估。
七、坚持清单化、闭环化,抓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整改
组织萧县、泗县认真实施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德育、科学、劳动教育质量监测,稳步扩大监测覆盖面。根据国家和省部署安排,适时启动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县(区)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等教育质量评价工作。会同教育科研等部门,健全教育教学视导制度,促进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改进评估监测方式方法,推动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八、坚持高标准高水平,推进督学专业队伍建设
加强督学队伍建设,严格督学管理,充分发挥全市各级专兼职督学作用。强化督学责任区建设,落实挂牌督导工作要求,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督导体系。督促县区做好责任督学到校督导工作,在常规督导的基础上,强化“双减”、校园安全等重点工作督导。加强督学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线上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教育督导研究。
九、坚持全方位全过程,提升教育督导工作实效
坚持统筹督导,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统筹管理,科学制定督导计划,优化督导方式,坚持日常督导与随机督导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更多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实地督导,努力提高督导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用好教育督导信息技术应用,切实提高督导效率。坚持依法督导,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督导条例》《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依法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大教育督导工作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积极向国家和省报送督导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