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宿州市“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依据《循环经济促进法》、《“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实现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关键期和窗口期。为此,国家提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等一系列新要求,大力推行循环经济理念,加快构建多层次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体系。结合宿州市资源禀赋和内外部环境来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迫在眉睫。
三、起草过程
2022年8月开始征求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意见,10月再次征求意见,在吸收采纳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规划》。2022年11月正式印发实施。
四、主要工作目标
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初步建立、绿色消费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循环发展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到2025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约20%,单位GDP能耗、用水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3%、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继续大幅下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超过98%,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
五、主要任务
一是构建资源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二是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资源循环型社会。三是深化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建立循环型农业生产方式。四是健全绿色循环流通体系,推动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同时有九项重点工程和行动: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行动、关键技术与装备创新工程、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工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工程、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工程、绿色消费生活创建行动。
六、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重点落实各项任务,结合实际抓好规划贯彻落实。二是建立健全制度标准体系。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部门关于循环经济标准体系要求,支持社会团体制定资源循环利用领域的团体标准。三是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数字赋能,加快形成循环经济技术支撑体系。推动一批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支持转化应用,推动生态价值实现。四是加强绿色金融政策支持。加强财政资金对循环经济的引导作用。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五是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健全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节能环保电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格综合改革,继续落实好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水价制度。六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回收利用等企业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固体废物零进口政策,强化市场监管,加强环境监管。七是加强示范推广。实施典型经验模式推广行动,营造促进循环发展的舆论氛围。
七、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张爱祥 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调研员
咨询电话:0557-304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