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加入收藏
首 页
首 页
领导关注
工作动态
亮点观点
图看民生
政策措施
暖心行动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沿革
>
2015年
二十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发布日期:2015-04-01 09:01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背景颜色:
坚持一事一议民主议事机制,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支持和促进“村内户外”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道路、植树造林、环卫设施等公益事业建设。各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行政村要达到全县(市、区)行政村总数
70%
以上。开展项目建设的村,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
70%
。
打印
分享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