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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发布日期:2013-11-15 10:08
来源: 宿州市财政局
作者:m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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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继续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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