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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
- 二、区域医疗水平提升行动
- 三、“四好农村路”建设
- 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 五、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 六、幼儿托育和学前教育促进
- 七、就业促进工程
- 八、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 九、困难群众救助
- 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
- 十一、困难残疾人康复
- 十二、困难职工帮扶
- 十三、中小学课后服务
- 十四、15分钟健身圈建设
- 十五、15分钟阅读圈建设
- 十六、“惠民菜篮子”运营
- 十七、老年助餐服务
- 十八、老年人门诊就医便民服务
- 十九、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 二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一、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
- 二、学前教育促进
- 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 四、中小学及中职学校教师培训
- 五、就业创业促进
- 六、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 七、技能培训提升
- 八、出生缺陷防治
- 九、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 十、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
- 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十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十三、“安康码”应用
- 十四、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 十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十六、农村危房改造
- 十七、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
- 十八、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 十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 二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二十一、困难残疾人康复
- 二十二、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二十三、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
- 二十四、“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
- 二十五、美丽乡村建设
- 二十六、“四好农村路”建设
- 二十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 二十八、农村厕所改造及粪污资源化利用
- 二十九、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
- 三十、水环境生态补偿
- 三十一、农田建设工程
- 三十二、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 三十三、文化惠民工程
- 一、“四带一自”产业扶贫
- 二、党建引领扶贫
- 三、资产收益扶贫
-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
- 五、农村危房改造
- 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七、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
- 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 九、贫困残疾人康复
- 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十一、美丽乡村建设
- 十二、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十三、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 十四、就业创业促进
- 十五、农村电商提质增效
- 十六、技能培训提升
- 十七、出生缺陷防治
- 十八、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
- 十九、智慧健康建设
- 二十、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
- 二十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二十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二十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二十四、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
- 二十五、智慧学校建设
- 二十六、学前教育促进
- 二十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 二十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二十九、文化惠民工程
- 三十、水环境生态补偿
- 三十一、水利薄弱环节治理
- 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 三十三、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一、“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工程
- 二、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 三、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 四、“四好农村路”建设
- 五、农村危房改造
- 六、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七、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
- 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 九、贫困残疾人康复
- 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程
- 十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 十三、美丽乡村建设
- 十四、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 十五、农村电商优化升级工程
- 十六、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 十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 十八、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十九、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
- 二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二十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二十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二十三、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 二十四、智慧学校建设
- 二十五、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 二十六、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二十七、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二十八、文化惠民工程
- 二十九、水环境生态补偿
- 三十、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 三十一、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 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 三十三、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 一、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 二、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 三、“四好农村路”建设
- 四、农村危房改造
- 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六、健康脱贫兜底“351”和“180”工程
- 七、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 八、贫困残疾人康复
- 九、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
- 十一、美丽乡村建设
- 十二、政策性农业保险
- 十三、电商振兴乡村提升工程
- 十四、技工大省技能培训工程
- 十五、就业扶持工程
- 十六、智慧医疗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十七、困难人员救助工程
- 十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十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二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二十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二十二、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工程
- 二十三、妇幼健康、计生特扶和职业病防治
- 二十四、学前教育促进工程
- 二十五、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二十六、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二十七、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 二十八、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 二十九、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 三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 三十一、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
- 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 三十三、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 二、农村危房改造
- 三、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四、健康脱贫兜底“351”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
- 五、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 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七、特困人员供养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
- 八、贫困残疾人康复
- 九、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十、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十一、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十二、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 十三、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 十四、政策性农业保险
- 十五、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
- 十六、技工大省技能培训过程
- 十七、就业扶持工程
- 十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十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二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二十一、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
- 二十二、公共卫生服务及妇幼健康、计生特服
- 二十三、城乡医疗救助
- 二十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二十五、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二十六、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二十七、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 二十八、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 二十九、水利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行动
- 三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 三十一、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
- 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 三十三、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 一、农村道路畅通工程
- 二、农村危房改造
- 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五、农村五保供养及运行维护
- 六、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
- 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八、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十、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 十一、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
- 十二、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十三、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 十四、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 十五、政策性农业保险
- 十六、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
- 十七、就业技能及新型农民培训
- 十八、就业扶持工程
- 十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二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二十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二十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二十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二十四、城乡医疗救助
- 二十五、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 二十六、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二十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二十八、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二十九、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 三十、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 三十一、农产品食品安全工程
- 三十二、棚户区改造
- 三十三、城市老旧小区整治
-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二、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三、就业技能培训
- 四、就业扶持工程
-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九、城乡医疗救助
- 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 十一、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 十二、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
- 十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 十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十五、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
- 十六、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十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十八、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十九、棚户区改造
- 二十、农村危房改造
- 二十一、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 二十二、政策性农业保险
- 二十三、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
- 二十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
- 二十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二十六、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
- 二十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 二十八、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二十九、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三十、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 三十一、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 三十二、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 三十三、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 一、就业促进工程
- 二、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
- 五、农村危房改造
- 六、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
- 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八、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
- 九、政策性农业保险
- 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 十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十二、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
- 十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 十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十五、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 十六、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十七、城乡医疗救助
- 十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十九、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 二十、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
- 二十一、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
- 二十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二十三、高校、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
- 二十四、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 二十五、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 二十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二十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二十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二十九、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
- 三十、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
- 三十一、农村清洁工程
- 三十二、广播电视村村通
- 三十三、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
- 二、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三、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
- 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 五、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 六、公共文化场馆开放
- 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
- 八、新型农民培训
- 九、就业技能培训
- 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十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十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十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
- 十五、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
- 十六、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十七、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十八、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
- 十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二十、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
- 二十一、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
- 二十二、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 二十三、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
- 二十四、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二十五、农村危房改造
- 二十六、政策性农业保险
- 二十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二十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二十九、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 三十、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
- 三十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 三十二、建设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
- 三十三、农村清洁工程
-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四、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机制
- 五、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 六、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 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 八、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 九、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十、新型农民培训工程
- 十一、就业技能培训工程
- 十二、校舍安全工程
- 十三、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 十四、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
- 十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十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十七、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 十八、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
- 十九、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
- 二十、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 二十一、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 二十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二十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 二十四、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 二十五、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二十六、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
- 二十七、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
- 二十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 二十九、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 三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 三十一、“农家书屋”工程
- 三十二、家电下乡
- 三十三、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
-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
- 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四、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 五、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 六、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
- 七、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 八、光荣院建设
- 九、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 十、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十一、新型农民培训
- 十二、农民工技能培训
- 十三、校舍安全工程
- 十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 十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十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十七、城乡医疗救助
- 十八、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
- 十九、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 二十、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二十一、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 二十二、政策性农业保险
- 二十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二十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 二十五、农村沼气建设
- 二十六、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二十七、农村危房改造和清洁工程
- 二十八、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
- 二十九、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工程
- 三十、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 三十一、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 三十二、“农家书屋”工程
- 三十三、家电下乡和家电以旧换新
-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 三、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
-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 六、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 七、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 八、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 九、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 十、新型农民培训工程
- 十一、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
- 十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十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 十五、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
- 十六、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 十七、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十八、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 十九、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 二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二十一、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
- 二十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 二十三、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 二十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二十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 二十六、“农家书屋”工程
- 二十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 二十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 二十九、社会(儿童)福利中心建设
- 三十、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
- 三十一、光荣院建设
- 三十二、农村清洁工程
- 三十三、校舍安全工程
- 一、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二、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 三、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保障...
- 四、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 六、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 七、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
- 八、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 九、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 十、新型农民培训工程
- 十一、农民工技能培训工程
- 十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十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十四、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 十五、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
- 十六、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 十七、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十八、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 十九、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 二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 二十一、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
- 二十二、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
- 二十三、农村沼气建设工程
- 二十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二十五、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 二十六、“农家书屋”工程
- 二十七、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 二十八、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 一、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二、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制度
- 三、完善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费...
- 四、建立覆盖全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 五、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
- 六、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 七、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
- 八、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 九、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 十、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
- 十一、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 十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 十三、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 十四、建立高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十五、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 十六、实施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
- 十七、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保障机制
- 十八、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
2007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全国率先实施民生工程。省政府成立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后调整为领导小组),省财政厅成立民生工程办公室,承担有关民生工作牵头职责,协调推动民生工程实施。
2007年至2019年,民生工程项目数量从12项逐步增加到33项(累计实施74项),资金投入达7954亿元,惠及全省7千万群众,人均受益1万多元。民生工程具有目标可量化、实施有抓手、项目可考核、结果能追溯的特点,已成为安徽保障改善民生最有效的制度安排、最具特色的工作品牌,探索了一条用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解决民生问题的新路。人民群众广泛欢迎,社会各界关注支持,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也予以肯定。
2020年,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对接需求、科学调整,精准管理、提质增效”原则,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来的公共卫生、社会治理等短板,在有序进退、统筹优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与2019年相比,新增3项,完善5项,调整和退出3项,继续实施25项,聚焦短板领域、精准高效实施、强化资金保障、巩固建后管养、完善绩效评价、压实各级责任,以重点民生工程实施为抓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七有”目标,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推进民生工程,努力增进民生福祉,确保33项民生工程政策落地生根,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与2020年民生工程具体项目相比,退出4项、新增6项、调整实施8项、继续实施19项。
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创新民生工程建设模式,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扎实推进20项民生实事。
2023年,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2023年我省将继续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高站位、强责任、重统筹、保投入、严监管、抓宣传等一系列坚实举措,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8月3日,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2023年实施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全面部署推进“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困难群体救助、教育惠民、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文体服务、城乡建设、公共安全”等十个领域50项民生实事,民生工作进一步提质扩面。
2024年,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2024年实事50项民生实事的通知》,继续部署实施“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困难群体救助、教育惠民、卫生健康、环境保护、交通出行、文体服务、城乡建设、公共安全”等十个领域50项民生实事,落实落细各项惠民举措,进一步提升民生实事实施质效。
标识以“民生”的“民”为基础进行设计,其中巧妙融入了 “心形”、“飞舞的绸带”及“初升的朝阳”等设计元素。“民”字体现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定理念;“民”中的“心形”体现政府用心办好民生工程,着力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美好心愿;“飞舞的绸带”象征民生工程是政府与群众的沟通纽带,体现民生改善后人民群众的欢欣愉悦;整体圆形似“初升的朝阳”,并以红色作为基础色,寓意阳光、温暖,体现普惠民生、建设美好安徽的光明前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