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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展涉火财产损失价格认定工作专题调研

发布日期:2022-11-20 12:05编辑:价格认证中心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安徽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涉火财产损失价格认定工作调查的通知》要求,近期宿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就我市近5年来的涉火财产损失价格认定工作进行了全面地调查和了解。

据统计,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宿州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共受理涉火财产损失价格认定业务25件,涉及标的金额279.88万元,标的总数量97057个,标的种类235个,全部为直接财产损失。其中刑事案件22个,涉及标的金额249.66万元,标的数量97052个,标的种类232个;行政案件3件,涉及标的金额30.22万元,标的数量5个,标的种类3个。

从涉火财产损失价格认定的标的种类和数量来看,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厂房车间、构筑物、室内家具家电及生活用品、车辆、树木、家禽家畜大棚、仓储物资等,涉火标的数量较多、品类繁杂。从受理的涉火案件性质来看,绝大部分为刑事案件,小部分为不及量刑点的治安或者行政案件,故提出机关全部为各级公安部门,涉及案件罪名多为纵火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等。价格内涵均为被毁损失价格。

我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受理此类案件时,主要遵循客观严谨公开公平的工作原则,在提出机关办案人员查明案情的情况下,规范填写价格认定协助书,在价格认定人员实物查验时对协助书内容进行再次确认,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行使自身的知情权、质疑权和申诉权,把矛盾纠纷止于案件受理之前,大大降低复核变更案件的产生。

由于过火后的认定标的一般情况下都面目全非或处于灭失状态,导致此类涉火案件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可能性较大,价格争议主要集中在被毁项目、标的数量、标的毁坏前的状态不明确,以及对被毁程度、修复方案有分歧等方面。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价格认定人员直接确定《被毁物品清单》、判定被毁程序、修复方案等越权问题。

通过调研分析,建议由提出机关提供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价格认定事项确认书》,明确价格认定事项,把争议纠纷止于前置受理环节。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制订《涉火财产损失价格认定规则》,规范操作程序,制定统一的价格认定技术路径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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