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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修订考勤制度和会风会纪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2 15:40编辑:发改委站管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号:阅读: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现将修订后的考勤制度和会风会纪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勤制度

(一)上下班制度。上下班实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随意串岗、脱岗。科室人员(含委属单位)临时外出要向分管领导报告,班子成员临时外出要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将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告知办公室。

(二)出差制度。因公出差离开城区,事前要填写出差审批单,出差审批单经主要领导签批后向办公室报备。有文电要求的出差事项要提供相应的文电依据。使用公务用车需填写公务用车审批单,经用车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

(三)请假制度。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审批单。科室人员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签字审批,1天及以上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班子成员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请假获批后,应将审批单报办公室登记留存。病假半天可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办病假手续,1天及以上凭医院证明请假。事假抵扣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年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周六、周日离开本市,须向主要领导报告。

 二、会风会纪

(一)会议规定。每周召开委例会和集体学习会议,班子成员、科室和委属单位负责人、各支部书记及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每周一上午8:20召开,不再另行通知。因故不能按时召开,办公室提前通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科级以下人员向分管领导请假,科室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备。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汇报科室要提前填写党组会议或主任办公会议入库审批表,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需体制改革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分管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一般不临时动议。具体按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纪律。参加本委会议,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议室;参加市委、市政府及市直部门会议,按会议通知要求,履行报到签到手续,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将通讯工具置于震动或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打盹瞌睡、接打手机、随便走动、随意交谈,不得在会场内阅读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不得在会场内办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三)会风检查。严格落实通报制度,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干部职工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责令个人作出深刻检查,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考勤请休假、会风会纪等制度执行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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